“养狗计分制”是一次成功示范

西安晚报 2018-08-07 05:20 大字

■张海英

未拴狗绳、犬吠扰民,济南实行“养狗计分制”后成效几何?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处获悉,“计分制”实行以来,共处罚了1430名犬主,其中,122名犬主被扣满12分,参加学习与考试。(8月6日《北京青年报》)

去年1月1日,济南推出“养犬计分制”后引发舆论争议。有人认为这是犬只管理行之有效的办法,因为犬主一旦违反了养犬管理的法规,就要被扣分或者参加考试。也有人质疑,养犬人若是干脆弃犬不领怎么办?若犬只在被没收期间出现意外怎么办?

从一年多实践来看,这一举措比较成功。具体体现在,2017年济南市民对“犬只不拴绳”的投诉较2016年下降了43%,对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的投诉数较2016年下降了65%左右。有犬主表示,在被扣除6分后,他害怕狗被没收,此后出门遛狗都会给狗拴绳。

也就是说,任何一项新举措,实践是回应质疑最好的办法。实践证明,不仅“养犬计分制”是个好政策,济南警方对这一政策落实得也比较好。因为犬只多在居民小区内活动,有的在晚上九、十点钟后出来活动,如果警方不深入小区,就很难发现问题、落实处罚措施。

既然这一举措经过实践检验效果不错,其他城市不妨借鉴这一经验,或者公安部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因为犬只管理是很多城市面临的难题,不但很多市民不满意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等问题,执法部门也面临很大压力。若采用“养狗计分制”,可有效解决管理难题。

同时,这种“养狗计分制”管理模式,对于济南其他领域管理或者其他城市也有借鉴价值。其实,这种做法并不是一种“发明”,而是借鉴了其他领域的治理经验。众所周知,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驾驶人就要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才能重新恢复驾驶资格。

“养狗计分制”应该借鉴了驾照记分制,即犬主违规就会被扣分,被扣满12分就要参加学习与考试。其中,第二次查处时,将按照情形对犬主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并扣除6分,这也借鉴了交通法规的处理办法,即既扣分又罚款。显然借鉴其他治理经验推出的“养狗计分制”,就容易成功。

笔者建议,济南还可以把这种“计分制”治理模式复制到其他领域,比如在共享单车管理上,对平台企业和用户都可以考虑采取“计分制”管理;对学校、医院等机构和从业者,能否采取“计分制”管理也可以考虑。当然,“计分制”中惩罚与奖励都不能少,济南“养狗计分制”就有奖有罚。

其他城市,既可以在犬只管理上直接借鉴“养狗计分制”,也可以在其他某些公共事务管理上参考借鉴“计分制”。总之,一种经实践证明过的好政策,应该及时推广,大力复制,让更多地方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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