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部门经理专偷球友手机俩月偷了20多部,已被刑拘

山东商报 2018-08-01 09:56 大字

88197600热线(记者陈晨通讯员赵杨)近日,济南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陈某振因涉嫌盗窃,被历下警方刑事拘留。据了解,陈某振月收入6000多元,他自称因买房后还款压力大,想到盗窃球友的手机卖掉来“贴补家用”。自5月以来,陈某振盗窃手机20余部,涉案价值3万余元,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5月以来,济南历下警方陆续接到多名篮球球友报警,称自己在篮球场打球时手机被盗。

接到报警后,民警经过走访调查,断定该盗窃犯罪嫌疑人应为惯犯,常在傍晚时分,篮球场人多时进行盗窃。

7月22日下午5点左右,奥体中心派出所民警在奥体中心附近的户外篮球场进行布控守候,最终发现了一名伺机偷盗的嫌疑人。“在他正在实施盗窃时,民警将其成功抓获。”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奥体中心派出所民警徐谦说。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振(男,29岁,山东省潍坊市人),是济南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月收入6000余元。“陈某振交代,他盗窃是因为生活拮据。”徐谦说,陈某振近期贷款买了房,每个月要还1700元左右的房贷,每个月还要交500元左右的房租,于是他想到了偷手机在网上卖钱,“贴补家用”。

据了解,自5月以来,陈某振发现很多户外的篮球场,一到傍晚下班时间,会有很多球友聚集打球。而这些球友互相之间并不是很熟悉,打球时又很专注,往往不在意自己放在球场边的手机等财物。

陈某振多次下班后来到这里,佯装打球,用一些价格低廉的旧手机换掉队友的好手机。“这些旧手机是他前期盗窃来的,卖不出去,于是他想到将这些手机‘掉包\’。”徐谦说,在打球间歇,陈某振会装作接打电话,将队友的高档手机拿走。“如果被人发现,他就称自己拿错了手机。”徐谦说,就这样,陈某振先后多次在篮球场盗窃他人手机20余部,涉案价值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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