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愁予: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本报记者于悦
“他写《错误》那年是1954年,是和我如今一样的年纪,二十一岁,相隔了半个多世纪,能有幸听他本人读这首诗,是莫大的幸运。”7月17日,网友“溪客”在豆瓣上记录了他周末在南京先锋书店见到诗人郑愁予的感受。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半个多世纪以来,台湾诗人郑愁予的这首《错误》不知让多少人心折。他的诗作有时婉约动人如李商隐,有时又豪放豁达如李白,读来既有古典韵味的美,又极具现代感。今年,85岁的郑愁予又走过大陆的许多地方讲诗,直到这个七月才结束。他这一生一直都在路上,生于济南的他,抗战时从南京到北京,又到汉口,辗转半个中国,后赴中国台湾,客居美国,定居金门,耄耋之年又游历四方,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这一生不存在故乡”。
>>抗战儿童战火中聆听“达达的马蹄”
1933年,山东济南诞生了一个婴孩,身为军人的父亲郑晓岚给他起了一个乳名——济发,大名郑文韬,谁能料到,这个生在军人世家的孩子日后会成为诗坛鼎鼎有名的诗人。
“我一开始很讨厌济发这个名字,总觉得‘发\’是与‘发财\’联系在一起的,我讨厌发财。后来父亲告诉我,这个‘发\’是‘出发\’的发。”郑愁予说。他在出生地停留的时间并不多,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从济南出发,童年一直在颠沛流离中度过。这也使他日后的诗作带有深深的旅人情怀,被称为“浪子诗人”。
济南、北平、南京、汉口……每一个地方都有过他和家人的足迹。1937年,郑晓岚从南京的陆军大学毕业,旋即被派往前线,抗日战争爆发后,4岁的郑愁予成为抗战儿童,和母亲跟着军营中的父亲四处流浪,走遍了大半个中国。他读过数不清的小学,还曾上过乡下的私塾,居无定所,学无定校,母亲便成了他人生中第一位老师,她教他读古诗词,给了他最早的诗歌启蒙。
“我小时候就喜欢诗、词,我背诵得多的是词。姜白石的词我很有兴趣,后来我喜欢长调,辛弃疾我最喜欢。我性格中豪迈、婉约两方面都有。”郑愁予说。在读《楚辞》时,一句“目眇眇兮愁予”打动了他,让他将“愁予”取做笔名。
童年对郑愁予的影响很大,他一生的诗歌创作都由此而来。这段童年的逃难经历在他后来那首成名作《错误》中被浓缩为一句“达达的马蹄”:“有一天,母亲带我走过一个镇子,我清楚地听到背后传来‘达达\’的马蹄声。与我们同行的父亲的副官赶紧拉我躲开,紧接着,我看到几匹战马拉着炮车迅速跑过。”战火中的马蹄声深深烙印在诗人的心中,成为挥之不去的记忆。
>>少年忧国人道主义是他的底色
抗战胜利后,郑愁予终于回到北平读中学,饱览诗书的他国文成绩出色,但由于从未接触过英文,转到了一家英国教会办的学校练习英语,在此期间也阅读了不少中文诗集和新文学作品,同时基督教人道主义精神也给予了他深刻的影响。
郑愁予的诗作,字里行间里不仅浸透着古典与浪漫,更多的是人道主义和人文情怀,他将其称为“任侠精神”。1948年夏,他参加北京大学文艺创作班,一次参观西郊的门头沟煤矿时,看到矿工的孩子在矿口边玩,便问他们怎么不去玩秋千、滑梯,得到的回答是“我们等爸爸出来”,这句话让他深受感动,满怀对矿工命运的悲悯,郑愁予在校刊上发表了第一首诗《矿工》,诗的开头这样写道:“当你一生下来,上帝就在你掌上画下了十字。”这里的十字既代表着牺牲,又暗指工人手中的十字镐,这种对芸芸众生、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注伴随着他一生的创作。
“在抗战中度过幼年,我生活在孤独里,接触到的兵荒马乱,遭遇到中国巨大的破坏和灾难,在我心里留下很深的印象。后来我读了一些旧俄诗人像普希金、马雅可夫斯基等人的作品,他们的诗里的强烈人道主义实在感动了我,感时而忧国,我开始写作,就是把我童年所看、所记的事情写下来。”郑愁予说,他诗歌的底色就是人道主义。
随着战事日渐紧张,郑愁予又被迫和家人离开北京,抵达南京,不久又沿长江上溯到汉口,当看到码头边最主要的位置停靠的都是外国船只,国人乘坐的轮船只能在夹缝中停留,感慨万分的他写下《爬上汉口》一诗,诗中充满对帝国主义的批判,这首诗发表在当时《武汉时报》紧靠刊头的左上方,且用大一号字并加了黑线的框。这是郑愁予的诗作第一次在报刊发表。
在汉口没过多久,郑愁予一家又来到湖南与父亲团聚,在衡阳道南中学读书时,他和意气相投的同学共组“燕子社”,再次创作了多篇反映社会现实的作品。1949年的春天,16岁的郑愁予自费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草鞋与筏子》,成为他在大陆创作生涯的总结之作。
>>青年成名以诗歌关照现实
1949年冬天,郑愁予跟随父母来到台湾,在新竹中学就读。在当时的政治高压下,他被迫烧掉了《草鞋与筏子》,不再作诗。直到两年后重拾笔墨,写下了来台后的第一首诗《老水手》,内容仍是着眼于社会底层的生活状况。
《老水手》发表后,台湾诗坛的元老级人物覃子豪和纪弦都给郑愁予写了信。在未见到郑愁予之前,年长20岁的纪弦还将他认作前辈文人,直到相见后大惊:“郑愁予居然像个中学生!”在纪弦的影响下,1956年,郑愁予参与创立现代派诗社,成为台湾现代诗派的重要成员。
1954年,成名之作《错误》发表,一时间整个台湾几乎都在传唱“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半个多世纪以来,这首脍炙人口的诗在海内外多次被选入教科书,被誉为“台湾现代抒情诗的绝唱”。
台湾诗人杨牧评论说:“郑愁予是中国的中国诗人,用良好的中国文字写作,形象准确,声籁华美,而且是绝对的现代。”郑愁予也常说,自己并不是个浪漫主义诗人,而更倾向于现代主义,诗歌还是要以反映现实为主。
在台湾中兴大学就读时,郑愁予选择的专业是会计统计科,毕业后也故意未从事与文学有关的职业,反而去了基隆港务局工作,在他看来,接触现实生活才能为现代主义诗歌提供养分:“我写作完全是自发的,后来发现写诗的人都不是学文学出身的,学文学出身的人写出来的诗特点少。”即便与码头工人一起干活,他也没有放下手中的笔,面对着辽阔的大海,诗意从笔尖汩汩流淌。
“我从海上来,带回航海的二十二颗星,你问我航海的事儿,我仰天笑了……如雾起时,敲叮叮的耳环在浓密的发丛找航路;用最细最细的嘘息,吹开睫毛引灯塔的光。”这时期的他写下许多优美的航海诗,借瑰丽的海景来妙喻情人的绮思,直到今日仍令读者惊艳。
1968年,郑愁予应邀参加美国爱荷华大学国际写作班,并在1972年获得艺术硕士学位,继续入读新闻学院大众传播博士班。其间恰逢保钓运动,由于当选了爱荷华大学保钓委员会主席,郑愁予上了台湾当局的黑名单,只能继续停留在美国。1973年,他开始在耶鲁大学东亚文学系教书,其间教授过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诗词,直到30多年后才重新回到台湾。
>>晚年远游把故乡装进背包
在上世纪80年代,郑愁予曾多次当选台湾各文类“最受欢迎作家”,他的诗集曾在台湾创下再版百次的奇迹,《郑愁予诗集》在1999年高票当选为“台湾文学经典”诗歌类的第一名,被列为“影响台湾三十年的三十本书”之一。
客居美国37年,郑愁予终于回到了中国台湾,并选择安家在金门。2005年,郑愁予在这个离大陆最近的地方落下户籍,作为郑成功后代的他不仅寻到了根,又再一次诗意地傍海而居,开始写作海洋诗歌。从金门到厦门的航船只有短短35分钟,当在海港上看到两岸渔民间的交往时,他写下了一首《桥》,希望金门成为一座两岸交流的桥梁。
正如《错误》中所写的“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郑愁予总是这样说:“我的一生不存在故乡。”
他把乡愁装在背包里,无论走到哪都带着它。晚年的郑愁予受聘为两岸多所大学的客座教授,恰如少年时一直在许多城市之间奔波,参加多种诗歌活动,日程排得满满。没有了战火硝烟弥漫的驱使,他已不再流浪,而是怀着理想与希望,选择为了说诗讲学去往远方。
“不再流浪了,我不愿做空间的歌者,宁愿是时间的石人。然而,我又是宇宙的游子,地球你不需留我。这土地我一方来,将八方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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