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列车无烟诉讼案”:列车无烟不应有高铁和普列的区别
“列车无烟诉讼案”宣判后,7月23日,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就此案举办了专家研讨会,与会专家认为,公众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益高于一切,列车无烟不应该有高铁和普列的区别,相关部门应借此案推动行业立法,实现铁路列车内全面禁烟。
6月2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列车无烟诉讼案”由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哈尔滨铁路局在列车上设置吸烟区的行为违法,判决哈尔滨铁路局30 天内在K1301 次车上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截止到2018年7月12日,被告方在申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并已依照判决采取了实际行动。
与会专家认为,此案具有里程碑意义,应借此推动铁路列车全面禁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主任姜垣说,我国已实现高铁列车全面禁烟,但每年仍约有6.46亿人次乘坐慢车,列车无烟不应有高铁和普列的区别。
“把健康政策融入所有政策,无烟列车也应为“健康中国2030”目标的实现助力。”姜垣认为,列车全面禁烟可以保护旅客的健康,保护列车环境、卫生,提升列车的满意度,并且列车通过广播等形式宣传可以成为控烟流动宣传场所,向旅客普及宣传无烟的理念。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青斌认为,“列车无烟诉讼案”主审法官用司法的手段维护了公共的利益,此案属非典型的民事诉讼。他认为,该案从另一方面反映了立法的滞后性,“如果立法完善就不需要维权这么艰难”。
截止7月23日,全国已有21个城市立法规定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但列车作为全国范围内的流动性交通工具,不可能实现在立法的城市禁止吸烟,不立法的城市不禁止吸烟。
“所以急需要全国性的控烟立法。”王青斌认为,这起案件对于需要迫切保障的公众健康是远远不够的,应加快推进全国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或者在全国的法律出台之前,推动铁路运输行业立法,实现铁路列车内全面禁烟。
“普通列车不是不能做到全面禁烟。”中国控烟协会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李恩泽律师介绍说,济南铁路局曾于2017年11月开展了普速列车禁烟宣传,已在所属30.5对普速旅客列车全面实行禁烟措施。
世卫组织中国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孙佳妮对此案评价说,这次判决在中国第一次从法律角度明确人民的健康权利应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利。
“我们已经听了太多来自烟草业的关于吸烟者的“自由”的辩驳。在全球许多国家,烟草业都在用这同一种理由,来阻止无烟公共场所的创建。在中国也一样,每当推动国家或城市相关公共场所无烟立法的时候,类似声音就会喧嚣尘上。”孙佳妮表示,烟草业唯一避而不谈的是,他们也同时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呼吸健康空气的权利。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项目)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联合发布《中国无烟政策——效果评估及政策建议》报告,中国每年10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7.4亿人每天都在接触二手烟,每年更有10万人因二手烟暴露而死亡。
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政策制定者已经开始意识到健康权利高于一切的重要性。北京、上海、深圳通过立法全面禁烟开了一个好头。孙佳妮表示,期待早日通过立法实现中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让全中国14亿人口的健康权利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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