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牌没证偷运渣土?天桥严查4辆“黑”渣土车
执法人员夜查渣土运输车辆。(资料图片)
5月7日凌晨1时30分,在天桥区万盛北街与堤口路交叉口,天桥区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执法人员发现一处工地施工时,使用未纳入名录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现象,并进行了现场处置。
○“规矩”更严
4例未纳入名录车辆运输现象受罚
“经过调查了解,我们发现这处工地已经办理了渣土处置手续,但使用了未纳入名录的车辆进行渣土运输。”天桥区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渣土科科长崔咸胜告诉记者,他们当即向其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和《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停工整改,并要求有关人员于5月7日9时派专人携带相关资料接受调查询问。5月1日起,《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让建筑垃圾处置有了“最严标准”。据崔咸胜介绍,以使用未纳入名录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现象为例,在此前是没有有关处罚要求的,他们主要采取劝退的方式进行管理。“不过自《条例》实施后,我们就有了执法依据。2个多月来,已经处罚了类似现象共4例。”
按照《条例》,“个人以及未纳入运输企业准入名录的单位、车辆,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同时,《条例》还规定,“未纳入名录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高频
6路队伍严防建筑垃圾处置乱象
《条例》的正式实施,无疑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等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更有助于济南市城市环境再提升。
目前,天桥区共有29处施工工地。为加强管控,该区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渣土科对每个工地派驻2名施工监管员。同时,还有多路巡查组于夜间出动,将建筑垃圾处置乱象扼杀在摇篮里。针对不办手续施工的,有市渣土处驻区办的队伍和天桥区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渣土科的联合执法组;出入口保洁、车辆冲洗检查,有市、区两级督导考核组和源头管理组;不按规定时间运输、撒漏检查,有2个保安组负责。
那么,怎么才算合规处置呢?崔咸胜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工地首先要办理渣土处置手续并验收合格,施工前必须到辖区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在监管员的监管下进行建筑渣土处置作业。另外,工地使用的渣土运输车辆应为纳入名录的,且办理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准运临时通行证。 (本报记者 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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