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万家外贸企业再迎利好 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全面推广
本报济南7月5日讯(记者王瑞超通讯员张丽媛)7月5日,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和中国银行山东分行联合召开山东省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推介会。记者从会上得知,7月1日起,海关新一代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全面推广,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联网实现了海关、商业银行、国库等部门的直联互通,企业可登录“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缴纳海关税款。
在此之前,外贸企业使用的是2011年以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需要同银行、海关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四方签约。资金从企业到银行通过第三方再到海关,海关收到缴税信息后才能放行。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上线后,企业与银行、海关可在线签署三方电子协议,企业支付税款时,无需再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而是在“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上即可一站式办理报关单申报、税款缴纳等通关手续,税款扣缴成功后,随即入库,同时,海关通关系统自动进行放行作业,缴税流程进一步优化,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
“最大的感受是快,缴税时间快了,货物通关时间也快了;其次是简单、省事,不用再去跑腿了,很便捷。”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信贷管理处经理杜放告诉记者,该公司通过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缴纳了7949.92元税款,成为首家尝鲜海关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的企业。
对于系统可以支付的税费范围和适用企业,济南海关关税处处长胡军解释: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可以支付除滞报金、违规滞纳金、船舶吨税以外的全部税单。所有在海关注册,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都可以采用新一代税费电子支付,对企业的等级和类型没有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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