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济高新国土资告字[2018]6号)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5宗,具体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13日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矿 权 网 上 交 易 子 系 统(http:// 119.164.252.44:800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子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1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16时。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9时至2018年8月2日9时30分。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到济南高新区管委会720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并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五)土地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认为该出让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六)未涉及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
济南市工业南路28号高新区管委会720室
联系电话:0531-88871592
联系人:焦雷、蒋文奎、董冰川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5楼大厅CA证书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68966416
联系人:李 明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4日
编号2018TDGP 06M2015 2018TDGP 06M2016 2018TDGP 06MZ501 2018TDGP 06MZ502 2018TDGP 06MZ503地块名称高新东区13号地块高新东区14号地块高新创新谷4号地块高新创新谷5号地块高新创新谷6号地块土地位置孙村片区科创路以北,大正路以东,山东骏泰工程项目以西孙村片区科创路以北,大正路以东,山东骏泰工程项目以西创新谷片区海棠路以
西、芙蓉路以北土地面积(m2)21732 19589 30701 25139 13463用途工业工业工业(工业综合)
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指标1.2≤地上≤2.0 1.2≤地上≤2.0 1.2≤地上≤2.2地下≤0.9 1.2≤地上≤1.8地下≤0.8 1.2≤地上≤2.2地下≤0.9建筑密度
≥35%≥35%≤35%
≤30%
≤40%绿地率
≤15%≤15% / / /出让年限
(年) 50 50 50竞买保证金
(万元) 400 400 900 700 400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1.总体布局:功能应合理分区,建筑宜紧凑布局,建筑布局及空间形态应与相邻项目相协调;主体建筑后退西侧规划道路不少于15米,后退北侧地界不少于20米,其他两侧后退地界不少于10米,并满足与相邻用地内建筑间距的要求。
2.交通组织:须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并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应以多层厂房为主,并选用明快的建筑色彩和良好的立面材质;建筑平面形式应与使用性质相符合;牌匾标识设计应满足《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要求。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厂前区建设内容、规模应与厂区主要功能相适应;用地内变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宜与主体建筑一体化设计。
5.安全防护: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应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1.总体布局:功能应合理分区,建筑宜紧凑布局,建筑布局及空间形态应与相邻项目相协调;主体建筑后退西侧规划道路不少于15米,后退南侧规划道路绿化带不少于10米,其他两侧后退地界不少于10米,并满足与相邻用地内建筑间距的要求。
2.交通组织: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西侧支路,不得沿南侧规划路设置;须合理组织人流、货流,并合理配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应以多层厂房为主,并选用较为丰富的建筑色彩和良好的立面材质;建筑平面形式应与使用性质相符合;牌匾标识设计应满足《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要求。
4.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厂前区,厂前区建设内容、规模应与厂区主要功能相适应;用地内变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宜与主体建筑一体化设计。
5.安全防护: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应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1.总体布局:建筑布局及空间形态应与创新谷加速器整体景观相协调;主体建筑后退芙蓉路绿化带不少于10米,后退其他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8米,后退相邻用地地界不少于6米,并满足建筑间距要求。
2.交通组织: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支路,不得沿芙蓉路设置;宜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合理配置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率每百平方米不小于0.8个,并合理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
3.建筑设计:主体建筑应采用公建立面,选用明快的建筑色彩和良好的立面材质,并与东侧项目相协调;建筑设计须符合产业类型及其工艺流程的要求,平面形式应与其使用性质相符合;牌匾标识设计应满足《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要求;建筑亮化照明须统筹考虑,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配套设施:以上地块须统筹考虑配套,配建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15%的配套设施,包括食堂、卫生站、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商业配套和换热站等;所有配套设施均服务于整个园区;应采用港湾式垃圾桶布置方式,结合绿化及建筑布局合理设置。
5.安全防护:须满足马鞍山自动气象观测站限高等要求;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妥善处理厂区安全疏散及消防措施;须根据人防部门相关要求设置地下人防设施;应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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