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肠里吃出指甲盖大小黑色异物厂家:这是未拌匀的香料 律师:消费者可索赔一千元
香肠中吃出指甲盖大小黑色异物(吕先生供图)5月初,济南市民吕先生的父母在历下区解放东路附近的天联购物广场买了两根香肠。几天后,吕先生在吃其中一根香肠时,发现里面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黑色异物。
吕先生找到超市和生产厂家,厂家的工作人员鉴定后,表示这是未搅拌匀的香料。厂家愿按香肠售价的十倍对吕先生进行赔偿,但吕先生并不满意。
律师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吕先生有权提出索赔一千元的诉求。记者陈晨实习生李英俏赵胜群
香肠里吃出指甲盖大小黑色异物
5月初,济南市民吕先生的父母到位于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附近的天联购物广场购买了两根黄老泰香肠。“当时正好超市里搞打折促销,散装的香肠,我父母一共买了两根,花了不到十块钱。”吕先生说。
买回去后,吕先生的父母把香肠放进了冰箱里。第三天,吕先生从冰箱里拿出香肠,掰了一点给父亲,剩下的自己吃了。
又过了两天,吕先生打算吃掉剩下的那根香肠。但当他掰下一截香肠时,却发现香肠内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黑色异物。“那个东西黏黏的,能用手捻开。”吕先生说,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于是给超市打了电话。
生产厂家:那是未拌匀的香料
“超市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超市只是代卖,让我去找香肠的生产厂家。”吕先生说,他又带着香肠去找生产厂家的工作人员,“他们现场鉴定了一下,还有一位工作人员尝了一口香肠,最后说这块黑色异物是香料。”
吕先生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他告诉记者,自己闻过这块黑色异物,上面并没有香味。
吕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位香肠生产厂家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鉴定,那块黑色异物确实是香料,“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香料没有搅拌均匀,这只是普通的香料,并不会对身体产生危害。”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毕竟是他们的工作失误,所以愿意十倍赔偿吕先生,“但吕先生并没有接受。”
超市方:未见到过消费者本人
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吕先生并未携带香肠到过超市,只是在电话和网络上进行沟通交流,“我们多次要吕先生到超市来,但他一直不过来,对我们提出的赔偿也不满意。”
吕先生告诉记者,他曾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后来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给我回复,说他们会调查一下。”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历下区食药监,一位王姓工作人员介绍:“据相关监管人员的调查了解,吕先生购买香肠后并没有现场打开,而是两天之后才发现这一情况并通知超市。”王姓工作人员介绍,因无法证实香肠是从这家超市购买,所以商家不认可。
“监管人员进行了调解,同时对超市里正在售卖的其他香肠进行了检查,并无异物。”王姓工作人员说。
律师:消费者可索赔一千元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洪奇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吕先生告诉记者,生产厂家只愿按照香肠的售价进行十倍赔偿,邱洪奇表示,吕先生确实有权利提出一千元赔偿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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