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下月16日起济南自由职业者可缴存公积金
时报6月12日讯 (首席记者罗晓飞)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济南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7月16日起实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述《办法》明确缴存人员范围为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济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自由职业者;自由职业者应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度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公布的当年度月最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目前,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缴存银行分别设立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专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可自愿选择缴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办法》规定: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间应继续履行缴存义务;不继续履行缴存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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