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相关举措维护中高考考试秩序中高考考点200米范围内施工和装修全天一律停工
时报6月1日讯 2018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济南市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分别于6月11日至13日、6月14日举行。1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优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秩序。
通知要求:高考、中考期间,各施工单位夜间不得施工,各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各类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和装修作业全天一律停工;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休闲健身场所、商业经营活动等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禁止在考点周围擅自摆摊设点,严禁沿街叫卖和占道经营;禁止各类机构在考点周边散发宣传广告和开展其他宣传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点周边道路交通畅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巡查,紧急情况下交警车辆可为考生提供紧急服务;充分发挥绿丝带的“绿色通道”作用,保障接送考生车辆优先通行;视情况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各类车辆和人员要服从执勤民警指挥;不得在考点周边实施道路挖掘施工,已经开工的项目要采取临时恢复通行措施;依法严查各类夜间飙车行为。
公安机关要在各考点配备足够警力,特别是在考生入场和离场时段及考点门口加强巡逻巡视,做到见“三警”(警车、警灯、警察),切实维护良好秩序,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和案件发生。要对考点及周边接待考生食宿的宾馆饭店加强饮食卫生及治安监管,确保考生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要做好考点用电设施安全检查,确保电力供应,一旦发生停电故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要加强考试各环节保密管理,公安机关要配合做好试卷运送和看管工作,确保试卷安全。要加强通讯线路、网络管理和无线电信号追踪,严禁利用通讯线路、网络和其他通讯设施、器材进行考试舞弊。考点周边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要带头开放内部停车场,方便送考家长停放车辆。社会停车场要留有一定数量的停车位,优先保证送考车辆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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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86111585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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