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发布文明让行规则交通“六让原则”打造路口文明

济南日报 2018-06-01 11:45 大字

本报5月31日讯(记者 尹爽)今天上午,济南交警发布了2018年路口机动车文明让行规则。据悉,路口文明交通“六让原则”是济南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按照有信号灯控路口、无信号灯控路口等情况制定的。针对这些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空警5号”也将于明天正式启动。

生命安全“第一让”

规则: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处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50元。

慢行保障“第二让”

规则:沿街车辆借非机动车道进出机动车道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减速慢行,并按顺序行驶,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保证行人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

处罚:机动车借道通行未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的,罚款100元。

直行优先“第三让”

规则:灯控路口,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的信号灯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也就是说,驾驶人需遵守左转礼让对向直行、右转礼让同向直行、掉头礼让对向直行的规则。

处罚: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记3分,罚款100元。

左转行车“第四让”

规则:右转礼让对向左转、掉头礼让正常行驶车辆。

处罚: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记3分,罚款100元。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的,罚款100元。无灯(警)路口“第五让”

规则: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遵守的规定为: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处罚:违反上述4种行为,均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

环形通行“第六让”

规则:灯控路口下,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处罚: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记3分,罚款100元。

今天的发布会上,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副主任康书平通报了为期近一个月的“空警4号”行动的情况。行动期间,共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2万余起,路口加塞、违法掉头等违法行为3.6万余起。为继续打造路口文明,针对上述关于路口文明交通“六让规则”的阐述,济南交警将于6月1日起开启“空警5号”行动,对上述6种礼让行为进行重点抓拍。“不管是机动车、行人还是非机动车,作为道路参与的主体,都是路口文明的铸造者。”康书平说,行车路上,如果每个人、每辆车都能换位思考,相互礼让,城市道路将会更加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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