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 款 函
济南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2006年8月11 日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玉涵东区组团联合开发补充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贵公司对我公司欠款912360元至今仍未向我公司支付,我公司特发此函向贵公司催要此欠款及相关利息,请贵公司给予及时办理。
特此公告。
济南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集团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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