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4个月发3万多元“红包”交通违法“随手拍”获奖有窍门

济南日报 2018-05-16 12:12 大字

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尹爽)今年1月15日,济南交警全新升级了公众参与平台,并开通“随手拍”功能。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4个月的时间里,公众参与平台共收到群众反映的民意诉求、意见建议2232条,违法举报线索61256条,其中,落实处罚8105起,符合奖励条件的3002条,发放奖金32100元。

“市民通过济南交警官方微信、泉城行+APP,或者具备接入功能的行车记录仪上传的交通违法信息和图片,我们在后台会进行一一审核,对于落实处罚的,我们会向提供举报线索的市民发放奖励。”交警支队宣传处民警张丹说。从目前情况看,市民多使用微信或APP上传信息。其中,通过微信上报的违法线索共有39253条,占总量的64.08%,泉城行+APP上报16625条,占比27.14%。

市民举报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什么?据悉,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违法停车,占比33.31%;变道加塞,占比26.16%;占用应急车道,占比23.89%。除此之外,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通行、违法占用公交车道通行、逆行、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也是举报较多的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落实处罚的举报线索有8105起,但符合奖励条件的却只有3002条。据介绍,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举报的线索不在《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范围内,比如举报违停;另一原因则是市民在举报前未完成实名注册或未能及时关注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民警提醒市民,在进行举报前一定要在相关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只有实名举报才能通过微信直接领取红包,否则只能到交警支队现场领取。

从平台上线的运维情况看,市民举报的积极性很高,但交警部门审核有效并落实处罚的数量相对较少。“主要有4个原因:一是照片或视频不清晰,无法准确识别车牌号码等重要信息;二是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善;三是举报线索与交警部门采集到的违法线索重复,特别是违法停车。”张丹说,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凡涉嫌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使用手机、相机等手持设备拍摄的视频、照片一律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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