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通牒老赖们注意,“大限将至”!

济南时报 2018-04-28 14:02 大字

济南的老赖们注意啦,再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要摊上“大事儿”啦!4月27日,济南中院发布公告通报,今年6月30日将是老赖的“大限之日”,未在指定期限内主动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的,除被联合信用惩戒之外,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刑7年。

27日,济南中院还同步通报济南市10起拒执罪典型案例,目前,这些涉案的被执行人均已被移送公安机关,等待进一步处理。

比如,关于刘某与马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马彧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刘某转让款 132 万元及租金10928.7元。本案在诉讼阶段,法院依法查封了马彧经营的济南历下浩正商务旅馆内的空调、电视机等物品一宗。在二审上诉期间,马彧将其所经营旅馆的经营权及旅馆内的全部资产,包括已被查封的财产,以480万元价格转让给第三人韩某某。被执行人马彧明知其财产已被法院查封仍然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法院决定将执行人马彧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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