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参保有两套办法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刘雅菲)随着济南城区的不断扩大,被征地农民的数量也在增多,如何保障这些居民日后的生活?24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根据时间不同,被征地农民将按照两套方案参保。
其中,2011年1月1日《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施行前被依法征地的农民,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以村(居)为单位,采取个人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标准分为10000元、20000元、30000元、50000元和75000元五个档次,补缴资金记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施行后被依法征地的农民,则分不同的情况。其中,16周岁(含)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办理。未满16周岁及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预存款账户,存入政府补贴资金,待符合参保条件后,按照相关程序记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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