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立法 纳入考评 增加设备打出“5张牌”强制推进垃圾分类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贾向媛)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摁下“启动键”,接下来如何保障顺利推进?记者从市城管局今天召开的垃圾分类处置情况开展交流会上获悉,济南市将从规制、法制、行政、设施、文化等5个方面推进工作,保障垃圾分类强制推行。具体措施包括制定详细的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完善设备设施建设、垃圾分类进校园等。
近日,济南市下发文件要求,2018年年底前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站、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强制实施垃圾分类;居民区则由部分街道办各自选两处做试点。“垃圾分类不能靠单一方式解决,而是要打一套组合拳,涉及整个体制、机制的建设。”市城管局生活废弃物管理处副处长孙杰说。
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强制推进,济南市将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标识规范、运输技术规范,进一步指导运输单位、管理单位、市民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确保全市有统一标准,防止出现分类五花八门的情况。同时,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还将探索改进垃圾收费办法,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垃圾收费制度。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还将通过立法明确垃圾分类就是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明确在这4个环节中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形成以法治为基础的垃圾分类济南模式,确保依法推行垃圾分类。“计划今年完成垃圾分类立法的调研和草稿起草工作,2019年积极争取通过审查进行公布。”孙杰告诉记者。
在各区县制定相关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的基础上,济南市还将加大考核力度,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文明单位考核、城市管理考评等体系,为垃圾分类提供有力抓手。同时,聘请第三方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对单位、示范片区建设验收评估,对县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
在增强设备力量方面,济南市将建设1至2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分别设在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和第三生活垃圾处理厂,按计划9月份完成。各县区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置厂、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厂,并构建相应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等规划建设均已提上日程。
下一步,城管部门将以育人为切入点带动垃圾分类,注重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工作,通过编写垃圾分类教材、印发垃圾分类读本、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建设等,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环保课程和幼儿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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