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千万巨债

都市女报 2018-03-13 14:18 大字

女报记者 李丽娟

四十多岁的周扬本是一家外贸公司老总,他和妻子鲁丽白手起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积累了丰厚资产。2016年8月,朋友张帆因公司融资欲向银行贷款一千万,多次找到周扬,请求他为自己向银行提供担保,并保证一定会按时还款。

为帮助朋友,周扬便以自己的公司和个人名义向银行提供了担保。不久后,周扬公司遇到发展瓶颈,而周扬与鲁丽也因意见不合,关系开始僵化。2017年初,周扬将公司卖给第三人郑悦,郑悦成为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半年后,周扬与鲁丽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

离婚后,周扬和鲁丽各自开始了新生活,直到一个电话打破了现有的安静。对方是银行工作人员,他们告诉鲁丽,周扬为张帆担保的银行贷款已到期,因张帆没有按期还款,且已联系不上张帆,按照法律规定,银行要求周扬承担担保责任,鲁丽作为周扬妻子,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

鲁丽告诉银行,自己已和周扬离婚,和他没有关系了。面对银行要求,她还是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有还款责任。难道,她真的要跟前夫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吗?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合伙人李卉律师分析,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本条在实践中饱受争议,后最高院再出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和举证责任分配。且最高院民一庭作出(2015)民一他字第9号复函,明确表示担保之债不应当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周扬仅以个人名义为张帆债务提供担保,而妻子鲁丽并未同意签字,因此周扬所承担的担保之债不应认定为其与鲁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李卉,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合伙人,致公党山东省直二支部副主委,济南市历下区第九届政协委员。现任山东省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律协“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婚姻家事纠纷调解服务站”负责人、齐鲁巾帼法治宣讲志愿者服务团讲师、济南市“泉城女性普法大讲堂”讲师、济南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济南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师团”讲师。

李卉律师专注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法律服务,擅长办理疑难复杂家事诉讼案件、婚前财产规划、婚后财富管理、财富传承筹划、资产“代持”风险防范、遗嘱规划、私人财富管理讲堂等私人财富管理法律事务。

预约咨询热线:

400-038-2013,18866151970

新闻推荐

3月底前乘公交车刷支付宝半价优惠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王淑文通讯员赵东云)为鼓励广大市民低碳出行,3月12日至3月31日,市民刷支付宝可五折乘公交。活动期间,每人最高享受15笔;4月份,市民刷支付宝乘公交,每人每天一笔随机立减,最高享...

济南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