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工程勘察记录不全 施工图审查过不了关

济南日报 2018-03-13 12:44 大字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谷青)近日,市城乡建设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后建设工程的现场勘察作业必须“全程留痕”,记录不全或不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能过关,存违规行为的勘察、设计单位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通知》要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登录济南市勘察设计诚信平台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并将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承揽项目的工程勘察单位可自行设立土工试验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试验室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检查。

勘察作业过程中,勘察单位需按要求编写《勘察纲要》,留下印证记录,且原始记录要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原始记录应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并报送图审机构审查,对原始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此外,为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通知》进一步厘清了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提出建设单位要为工程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条件,且不得将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勘察文件交设计单位使用;勘察单位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勘察审查手续,且应参与施工验槽及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

施工图审查机构出现不按规定进行审查或发现问题不上报等行为的,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清出济南市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新闻推荐

为市民督办 替百姓排忧济南数字化城管推出“五项制度”督办市民反映热点问题

12日上午,市数字化城管中心对2月受理市民投诉举报及主动发现案件情况进行月度分析。全市主动发现应处置33139件,处置33108件,处置率为99.91%;被动发现应处置2687件,处置2629件,处置率为97.84%...

济南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