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节前查处3起违规燃放行为面对违禁零容忍

济南日报 2018-02-20 14:05 大字

本报2月19日讯(记者 陈彦杰 通讯员 李哲)今年1月1日济南实施《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天桥警方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规燃放行为。截至目前,全区悬挂横幅600余条,发放一封信10万余份,送达告知书1万余份,张贴禁放通告5000余份,收交各类烟花200余个、爆竹1000余挂,春节之前查处违规燃放行为3起,行政处罚4人。

据介绍,1月4日,天桥公安分局查处全市首例因庆祝店铺开张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1月16日,依法处罚一名因庆祝房屋上梁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1月19日晚,查处一起为庆生燃放礼花的违规行为,并对两名违法人员作出顶格处罚。

记者近日从天桥公安分局了解到,天桥区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街办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烟花爆竹兑换等6项工作措施,为实现“四零目标”打下了坚定基础,小年、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均未发现违法燃放行为。

天桥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天是正月初五,往年都会有燃放烟花的习俗。当天警方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严查,发现违法行为将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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