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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急救成校园必修课 仅有“小动作”是不够的

西安晚报 2018-01-30 07:16 大字

姚村社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建议将‘急救课程\’列为广东省中小学的必修课!”1月27日,广东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举行大会登台发言和即席发言,身穿白大褂的省政协委员、广东省中医院急诊大科副主任丁邦晗列举数据、案例说明普及心肺复苏等急救课程的必要性、可行性,并提出具体措施建议。在发言的最后,他更是把这句话重复强调了三遍,引起全场热烈掌声。(1月28日《广州日报》)

如果你留心,让急救成校园必修课的“小动作”早在多年前就开始了。2014年10月16日,济南市急救中心和《济南日报》联合主办的“拯救生命·大手牵小手”急救知识进校园活动走进该省实验中学。2017年8月上旬,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讲座,来自牡丹区二十二中的200多名学生及家长参加了培训……

既如此,上述“小动作”的积极意义当然不可否认。问题在于,由于没有形成法律层面和“全民性”的东西,此等“小动作”只能是蜻蜓点水或小打小闹。而急救教育比较普及的国家,急救教育都是从娃娃抓起:幼儿园阶段,主要让孩子明确知晓哪些事物是危险的;小学阶段,主要普及打急救电话以及一些简单的外伤包扎等;初中阶段,学生就会接触到真正的急救方法,像如何处理刀伤、烧伤、烫伤等。

相对而言,在专门立法这个“大动作”方面,我国还存在诸多不足。最明显的,就是法律在此领域的规定尚不明确。四川省人大代表、民盟成都市委副主委苏蓉6年前在该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就曾提交过《关于在陕西省开展普及居民急救常识工作的建议》。这样的建议全国各地当然还有不少。很显然,从立法的层面着手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换言之,只有这样的“大动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再怎么着急,立法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在目前的情况下,并非无可作为。比如,政府及职能部门应加大普及急救知识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并完善急救知识普及培训体系,发挥好医院、红十字会普及急救知识的主体作用。再比如,社会相关组织机构也可以和学校合作,开设一门既针对学生又面向社会公众的现场急救必修课,让更多人接受专业的急救知识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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