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上半年租赁型住房试点启动
按时完成新开工棚改安置房6万套,按时超额完成5.2万户、1350万平方米征收拆迁任务,完成472个749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高标准实施“1+5”特色街区综合更新……1月27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发出了新一年重点工作动员令。
建成并分配公租房至少3000套
按照计划,济南今年将按时完成省级棚改项目4.1万套、市级棚改项目1.9万套开工任务,全力推进零散棚户区改造;按时超额完成约5.2万户、约1350万平方米征收拆迁任务;工作“只能提前、不能拖后”,力争“在完成质量、速度上有新突破”。
基本建成并分配公租房不少于3000套,确保2015年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率不低于90%。
尝试将土地出让中竞拍的部分安置房转为公租房,在县区投融资平台新开发项目中建设一定比例公租房,拓宽公租房实物供给渠道。
完成472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确保完成472个、749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让十万余户获益。
继续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高标准实施“黑虎泉西路、趵突泉北路街区”等“1+5”特色街区综合更新工作,提升街区颜值,打造15分钟生活圈,力争“做成经典、不留遗憾”。购租并举,租赁住房上半年破题
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全面监管。制定出台济南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并推动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加快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支持相关企业、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推动建设租赁型住房试点,力争“上半年破题”。
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建设、联合惩戒政策法规,建立物业企业“黑名单”制度。开展“物业标准建设年”活动,推动服务标准化落地。
稳步推进住房维修资金市、区二级管理,提升资金申请支用办理效率。
另外,今年济南将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力争5月1日起,全部业务实现“零跑腿”或“只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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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已推出首宗“只租不售”住房用地
在今年的1月3日,2018年济南第一次推地,高新区孙村片区中烟南侧放出4宗低密度居住用地,其中一地块的出让要求最为引人注意,开发商需自持70年产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只租不售”,这也是济南首宗租赁住房用地。
挂牌文件中显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规定,土地竞得人在该地块内建设全部住宅商品房自持70年产权,优先租赁给驻区企业职工,户型建筑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一次签订租赁协议不超过五年。上述租房者须为在高新东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并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连续24个月以上纳税证明)。
2017年7月,国家住建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当时明确,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向全国进行推广。 (记者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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