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县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速一线执法办案越来越专业
工地裸土未覆盖。执法队员发现饭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在基层,曾出现
过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者不同单位在执法中“你走我来”的执法扰民情况,也出现过遇见情况彼此推诿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前期,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全市范围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
去年12月以来,历下区、天桥区、历城区相继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和执法机构,变“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近日,记者采访三位一线执法队长,了解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的办案情况。他们反映,改革后畅通了监管与执法的衔接,部门交流加强,办案更加顺畅。
工地治尘不到位罚款2万元
【主讲人】 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姚家中队队长 谭 锐
去年12月25日,市扬尘办治理与整治行动工作组执法人员来到历下区工业南路与化纤厂路交界一处工地发现,该工地在开挖土方施工作业时未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施工道路未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路面积尘未及时清扫冲洗,部分裸土未覆盖。
随后,市扬尘办工作人员将该案件转办给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姚家中队。12月29日,姚家中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并要求当事人尽快改正。
依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姚家中队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科科长丁建平介绍,为加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历下区专门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这个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地位和作用,畅通了监管与执法的衔接。”未装油烟净化器不改就罚
【主讲人】 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唐王中队队长 王 贞
1月17日,历城区唐王食药所工作人员在唐王镇娄家村巡查时发现,某酒店里未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烹炒时产生的油烟直接通过窗口排放。唐王食药所工作人员将此案转办给唐王中队,唐王中队执法队员与区一起到现场拍摄照片取证,确认违规行为。
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或者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唐王中队对店主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要求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若不及时安装将进行处罚。
“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唐王镇成立城管委,我们执法与环保、国土、食药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同一间办公室办公,每周都会开座谈会交流工作。”唐王中队队长王贞说,“在执法过程中,有些涉及专业业务知识我们并不太了解,需要其他部门鉴定,然后我们执行处罚权对其做出处罚,这样起到了监管与执法职能互补的作用。”
2.5万平方米违建被拆
【主讲人】 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园中队队长 邵智鹏
近期,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接到区城市管理服务局的转办件:在北园辖区内,小清河支流流前后引河附近,有违法建设存在,造成河道污染。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园中队调查,这些违法建设为附近居民所盖,对外出租,平时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造成河道污染。
接件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园中队与北园街道办事处城管委对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给业主做思想工作并告知业主限期搬离。一个月后,结合自拆与助拆两种模式,拆除48处、2.5万余平方米的违建。小清河流域污染源减少,环境条件得到一定改善。
“自从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来,各部门协作力度加强,办案比以前更顺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园中队队长邵智鹏说。(文/图 本报记者 贾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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