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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泉城蓝”市中文明单位积极作表率市中区将“禁燃禁放”进行到底

济南日报 2018-01-23 12:11 大字

随着1月1日《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施行,市中区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泉城碧水蓝天,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出台具体措施等,形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作为践行文明理念的先锋队伍,市中辖区内392家全国、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及文明社区在这场攻坚战中率先采取行动,主动成为禁燃禁放的带头人、监督员和志愿者,为辖区人民营造出安全、干净、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

宣传无死角举全区之力落实“禁燃禁放”

据了解,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市中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于1月22日制定《关于带头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带头严格落实,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示范者,同时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全力保障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标”,争做文明排头兵。

“禁燃禁放”工作的关键是“控制源头”,在辖区营造好宣传氛围是关键。市中区将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危害以及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宣传引导,力争实现“禁燃禁放”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查处动真格重拳打击违反“禁燃令”行为

1月22日,共青团市中区委向市中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倡议,要做好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市中区教育局呼吁辖区学校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带动家庭、辐射社会,共同做到“禁燃禁放”;杆石桥街道通过举行一次专题会议、发放一份倡议书、签订一份责任书等“十个一”实施方案,联合辖区单位、网格队伍、居民等多方力量把禁燃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二七新村街道开展“禁放烟花爆竹暨烟花爆竹兑换生活用品”活动,消除居民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

这是市中区各级文明单位掀起“禁燃禁放”宣传的缩影。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市中区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违反“禁燃令”各项行为。1月10日上午,十六里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一处建筑公司燃放烟花爆竹进行顶格处罚,对存有侥幸心理的人起到震慑作用。

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同时积极做好自己亲属的工作,在这样的宣传氛围下,市中全区上下人人争当“禁燃禁放”监督员,目前辖区内禁放工作进展顺利,元旦以来未发现规模性违法燃放。截至目前,市中区共设立“烟花爆竹兑换点”41处,已兑换鞭炮36挂及部分小烟花。其中六里山街道设立兑换点9处,杆石桥街道设立兑换点8处,舜玉路街道联合玉函路派出所在伟东新都小区广场开展兑换宣传活动,号召居民为驱散雾霾天气尽自己一份力量。

治理无止境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当前,市中区在构建“品质之区”进程中,将“环境品质更美”作为市民重要幸福指标。该区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这意味着治霾攻坚决心不改、意志不减。

下一步,市中区将以多元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确保“禁燃禁放”理念在全区无死角、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市民法制意识,杜绝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行为;落实监督管理职能,充分调动市民、单位参与禁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8年是禁放工作的第一年。市中区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动真碰硬的作风,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和广大群众,扎实推动《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落实、落地,市中区文明办同时将“禁燃禁放”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作出更大贡献,全面打赢泉城蓝天保卫战。(本报记者刘阳通讯员孙化鹏宋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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