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中的“槐荫印象”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这场法治革命中,槐荫区司法局用一场司法服务的供给侧改革,将法律带到了群众身边,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一条条原本冰冷僵硬的法律条文变得有了温度。正因如此,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区的荣誉也刚刚花落槐荫。在工作和生活中,一些小小的案例,就渗透着司法行政中的“槐荫印象”。
律师进村居法律援助延至基层
前段时间,80多岁的郑大爷因为子女赡养问题来到吴家堡司法所求助。工作人员耐心地从法律上告知郑大爷子女的赡养义务,答应帮助老人调解后,郑大爷才放心离开。而在来司法所寻求调解之前,郑大爷更是提前咨询了律师。一位当了一辈子农民的老人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情况在槐荫却非个例。今年,随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160名签约律师走进了全区16个街道的171个村居,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了基层。
农村和社区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重大难题。虽然不少群众有寻求法律解决问题的想法,但为此专门聘请律师、打官司的成本又让他们望而却步。槐荫区对症下药,村(社区)法律顾问发现问题,靠上工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打通了法治到群众跟前的“最后一公里”,成为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突破点。
“村居的很多矛盾难化解往往是因为缺少判定标准,现在有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矛盾化解起来就容易多了。”窦子峰今年签约成为兴福街道顺安苑社区的顾问律师,除了每个月固定8个小时到社区服务外,他还创建了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居民们通过微信不用出门便可享受到律师的法律服务。遇到典型的案例,他也会在群内分享,不知不觉间培养起了居民的法治意识。目前,全区171个村居均创建起了这样的微信群,“指尖上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感受到了便捷与实用。
“法律超市”满足各种法律需求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只是槐荫众多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举措中的一项,“法律超市”是对槐荫法律服务体系的生动写照。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特殊人群管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在处理农民工讨薪、老人赡养、拆迁补偿、邻里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148热线等功能于一身……不同的法律需求,在这里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不仅广大老百姓能够享受到完善的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员同样如此。刘凯(化名)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醉驾肇事让他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也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赔偿。对受害者的愧疚和给自己家庭带来的负担让他长期处于压抑状态。吴家堡司法所咨询师发现这一情况后,对他做了认知领悟调整和身心减压调养训练,刘凯心理上的障碍慢慢消除了。安置帮教的同时,教育工作也没有落下。槐荫区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重点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管理规范、济南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截至目前,全区共有753个刑满释放人员,未发生刑满释放人员重大违法犯罪和突发重大事件。
此外,槐荫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也于今年建成使用,用于集中进行各项教育,组织公益劳动,寓教于劳、劳教结合,提高教育矫正效果,是全市县市区第一个综合类社区矫正教育基地。
法律普及唤醒群众法治意识
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同时,普法工作渗透在了每一个环节。在过去的一年中,“法治六进”成效显著,基层法治阵地建设中不断结出硕果。村居律师的每一次法律讲解,调解员的每一次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每一次帮扶,援助中心与群众的每次交流,都是一次法律普及的过程。活跃在司法战线上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正是一位位普法员,如同一个个活跃细胞唤醒着群众的法治意识。
此外,区普法办和司法局建立的“槐荫司法”微信公众号早已开始每天向读者推送普法信息。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借助互联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建设,让“智慧司法”为城市的发展保驾护航,为维护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奉献司法力量。 (本报记者 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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