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采取“1+7”改革模式 执法范围涉及14个领域
派驻中队在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后合影留念。(贾向媛 摄)
本报1月2日讯(记者 贾向媛 通讯员 程雁飞)今天上午,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历城区行政执法工作揭开新篇章。历城区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基础,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16个中队(15个派驻中队和1个直属中队)分派到各街道。综合执法范围包括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绿化等14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责。
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处罚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问题为突破口,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推进部门内部综合执法,采取“1+7”改革模式,优化整合资源,加强执法监管。
“1”是组建1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基础,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权。同时,整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区农业监察大队、区生猪屠宰稽查大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水政监察大队等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镇(街道)及开发区设15个派驻中队和1个直属中队。派驻执法中队实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为主的体制,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派驻执法中队的日常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派驻执法中队的业务培训、指导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按照发生频率高、与市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多头交叉重复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4项标准,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城市规划、房屋管理、建筑管理、人防管理(涉密事项除外)、城市环境保护(仅限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乱排污水影响市容环境)、工商行政管理(仅限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水行政管理、农业管理、农机管理、畜牧兽医、粮食流通管理等14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责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7”是组建7支部门内部执法队伍。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整合优化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保留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区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环境监察大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7支行政执法队伍。
历城区副区长韩延才在揭牌仪式上表示,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用更规范的行政和法律手段管理城市,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转变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仅是称谓的改变,也是执法范围的扩大、职责的增加。此次改革是一个新的起点,执法人员平时需不断学习法律知识、钻研业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人民管理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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