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割喉杀害妻子前,他还报警称“杀人了”不能认定为自首,男子一审被判死缓
婚姻走进“死胡同”,却不能妥善处理,甚至因此动起杀机!今年7月,天桥区发生一起割喉杀妻惨剧:一男子在拨打报警电话声称“杀人啦”之后,他进入室内将妻子割喉杀害。12月28日,济南中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合议庭认为,作案的男子祁某在报警后仍旧继续犯罪,其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祁某一审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7月13日下午,天桥区石桥小区附近一栋3层小楼内发生命案:一男子持刀将楼内一女子杀害,随后男子被赶来的民警控制。周边租户透露,双方系夫妻关系,男子疑似因为感情问题对女子痛下杀手。出事的居民楼住的多是租房客,而受害人也是在此租房居住。楼里一位居民指出,案发地点位于3层的一间出租屋。该出租屋大门紧锁,门外的垃圾堆里还能看到胶皮手套、用过的医疗器械包装袋。紧接着,还有几名民警带着犯罪嫌疑人来指认现场。据目击者介绍,在指认现场时,男子低着头,一言不发。
案发一天后,天桥区公安分局发布关于此案件的通报:7月13日21时许,黄台派出所接到祁某报警,称其刚将妻子杀害。接警后,黄台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刑警大队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祁某(男,30岁),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受害人王某(女,24岁)已无生命体征。事后,祁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天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但随着案件的审理,细节也被披露:实际上,祁某是在拨打报警电话,声称“杀人啦”之后,才进入出租房室内将妻子王某杀死的。据介绍,受害人王某的颈动脉被割断,后因大出血休克身亡。
庭审期间,祁某的辩护人提出,在作案时祁某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警方前来,其行为应认定为自首。但在这个问题上,合议庭则认为:倘若把祁某拨打电话报警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其前提条件必须是犯罪行为已经停止。因为从祁某报警到他实际被警方控制,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可实际上,祁某在报警后,非但没有中止犯罪,反而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因此其报警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祁某因为不能妥善处理家庭矛盾,转而杀害妻子,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
28日,济南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祁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记者陈彤彤)
新闻推荐
□李一桐济南的观众朋友大家好,不知道有多少人是通过电视剧《新射雕英雄传》中黄蓉认识我的,当时被评“爆款”小花旦,被赞古灵精怪、元气十足的我,其实是咱济南姑娘。我从10岁开始学习舞...
济南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