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了规范合法性审查后6个月内未公布的应重新送审

济南日报 2017-12-12 11:34 大字

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刘晓群)今天获悉,为加强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市法制办印发《济南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试行)》,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的三统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进行完善整合。

记者了解到,规定新增、细化了多项制度。在提前介入制度方面,对内容重大、复杂、紧急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市法制办可在起草阶段提前介入、深入调研论证,以提高文件质量。规范性文件经过合法性审查后6个月内未公布的,应重新送审,防止在此期间因上位法修改或情势变化导致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抵触,科学性、适用性降低等情况发生。为预防、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制定施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经制定机关合法性初审及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可径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制定机关应严格审查并形成书面结论提交市法制办,打造公平营商环境。

新闻推荐

“文”明服务 展现风“采”——记市公交总公司五分公司五队1路女驾驶员文采

文采是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五分公司五队1路一名高星级驾驶员。作为一名“90后”,在工作中她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将乘客放在首位,坚持做好微笑服务工作,安全行车,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星级管理...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