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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土地公告

济南日报 2017-11-15 12:39 大字

根据济南市城市改造规划,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因实施经十一路改造项目,欲征收以下国有土地上房屋:

1.德兴街3号东平房,土地实测面积为40.43平方米,实际用途为商业,实际土地使用人为济南槐荫房产物业三所。

2.经十路330号1-101、102,土地实测面积为113.94平方米,实际用途为商业,实际土地使用人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如有对以上土地权利持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申明情况。逾期无异议,我指挥部将对现使用人参照享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征收。

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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