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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护理员因口角起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取证困难责任难界定

济南日报 2017-10-10 14:50 大字

10月1日,市民卜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他81岁的父亲在燕柳老年公寓遭遇言语侮辱、强摘眼镜等对待,老人的右脸至今留有小伤痕。而公寓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存在辱骂行为,老人脸上的疤痕是刮胡子的时候使用剃须刀所致。

老人称因发生口角起争执

“我父亲已经住院3天了,但心里一直忘不了当时的场景。我们已经报警了,但到现在都没一个结果,老人心里别扭。”卜先生指着父亲卜磊(化名)右脸上的伤痕说。10月3日下午,记者在医院病房里见到了卜磊老人,老人双眼红肿,右脸颊的疤痕依稀可见。

据介绍,卜磊老人今年81岁,因患病而导致多年瘫痪在床。卜先生平时工作繁忙,在综合考虑后,便将父亲送入燕柳老年公寓,每个月的护理费用为4000元。尽管老人常住老年公寓,但卜先生和妻子每周都会去看望老人。

卜磊老人回忆称,10月1日早上7点,他起床后便有一名张姓护理员对其进行身体检查,之后便因琐事与该护理员发生了口角。卜磊老人告诉记者,发生口角时,该护理员强行摘了自己的眼镜且有侮辱行为,并在其脸上留下一个小疤痕。

公寓方称疤痕为剃须刀所致

在得知卜磊老人遭遇辱骂后,卜先生四处维权,并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当天我就去了老年公寓,当时护理员承认了打人事件,但在我报警后对方却不承认了,护理员还说就是和老人开玩笑摸了一下脸。”卜先生说,他的父亲所居住的燕柳老年公寓中并没有视频监控,事发时也没有相关的录音证明,因此给他的维权增加了不少难度。“当天就报警了,警察给护理员做了笔录,老年公寓的护理员拒不承认,我觉得取证有点难。”

10月8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燕柳老年公寓,一位崔姓负责人回应称,公寓方并不存在辱骂及打人事件,老人脸上的伤疤是剃须刀所致。“老人脸上的疤痕在之前就有。因为每天早上交接班时,护理员都会对老人进行身体检查,上一班的护理员交班时疤痕就已经存在,所以,可以认定疤痕是老人自己弄上去的。”

对于燕柳老年公寓的说法,卜先生并不认同。“我父亲全身瘫痪,医生都说了我父亲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手都没有力气取东西,又怎么会自己用剃须刀,我觉得对方是在推脱责任。”卜先生说。

养老机构监管缺乏法律依据

近年来,各地关于老年公寓的维权事件不在少数,如果遇到类似事件应该如何维权呢?

济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称,民政部门对老年公寓没有责罚权限,缺乏法律依据,如果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老年公寓无法监管。此外,目前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管,依照的是11年前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养老机构的责罚标准和退出机制,几乎无从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然而,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责任界定等监管制度相对滞后。现在全国办养老机构,仅仅依照的是《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其弊端就是服务方和被服务方的责任义务不明确,一旦发生意外难以维权。 (本报记者 由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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