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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钱为父治病 分居妻子是否担债

都市女报 2017-10-10 14:03 大字

□女报记者 李丽娟

昏黄的灯盏,落下残缺的珠帘,暗淡的眉梢下,露出不安与无奈,安茜已不知道独自度过了多少日日夜夜,婚姻的潮水将所剩无几的现实赤裸裸的拍打在沙滩上曝晒……

安茜和老公余强2011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相识后迅速发展为男女朋友,不久便领证结婚。随着日月的流逝,两人在性格方面的差异逐渐显露,经常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天下夫妻没有不吵架的,小两口也就在吵闹中过着日子。

2014年冬天,余强父亲病重,身为独生子的他提出回山西老家照顾一段时间,安茜欣然同意,独自带着女儿在济南生活。虽然身处两地,两人依然摩擦不断。后来,余强干脆扔下一句话,如果安茜不同意出钱出力照顾父亲,那么就离婚。从此以后,余强一直居住在山西老家,和安茜处于分居状态。

2016年年底,安茜心灰意冷,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她听说夫妻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离婚,于是为了开始新生活,变卖了房产,和女儿搬离了原来的家。

2017年8月,安茜接到法院电话,债权人张勇起诉余强和安茜共同偿还借款20万元。原来,余强为给父亲治病,向张勇三次借款共20万元。那么,这笔借款安茜是否需要偿还?而安茜关于分居两年以上自动离婚的说辞又是否有法律效力?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合伙人李卉律师认为,夫妻之间分居满两年以上自动离婚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未经民政局协议离婚或法院诉讼离婚程序,安茜和余强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依旧是法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另外,分居期间夫妻各自对外的债权债务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的债权债务,在诉讼实践中,对分居期间双方各自的债务,应根据债务发生的原因确定。如果为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或本人的正常生活所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为个人不应有的消费或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投资所负,在诉讼中一般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认定是否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人物名片

李卉,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合伙人,致公党山东省直二支部副主委,济南市历下区第九届政协委员。现任山东省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律协“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婚姻家事纠纷调解服务站”负责人、齐鲁巾帼法治宣讲志愿者服务团讲师、济南市“泉城女性普法大讲堂”讲师、济南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济南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师团”讲师。

李卉律师专注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法律服务,擅长办理疑难复杂家事诉讼案件、婚前财产规划、婚后财富管理、财富传承筹划、资产“代持”风险防范、遗嘱规划、私人财富管理讲堂等私人财富管理法律事务。更多私人财富管理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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