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气性简直太大了 想起委屈事儿,竟火烧无辜路边店 民警一进他家“惊呆”了,全是摆放整齐的赃物嫌疑人称“都是我偷的,你们有本事就去查吧”
民警查获的作案工具和赃物记者郑芷南摄民警带领嫌疑人指认现场(警方供图)一名男子为了发泄不满,纵火烧毁了一间成人用品店。民警抓到嫌疑人后才发现,嫌疑人家中整齐地摆放着他砸车玻璃盗窃来的各种物品,有笔记本电脑、手机、包、钱包、银行卡、储值卡、烟酒等等,摆了满满一屋子。
民警问及作案经过时,这名28岁的男子称,“你们有本事就去查吧。”目前,警方已核实二十多起盗窃案,男子也被刑事拘留。记者郑芷南
临街店铺被烧,原来是有人纵火
8月8日凌晨,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接到报警:济南市槐荫区匡山小区发生火灾,小区内幸福街的一家临街店铺被烧。接到报警后,消防部门迅速出警,扑灭了大火。
槐荫刑警大队和匡山派出所经连夜调查,确定该起火灾警情系人为纵火。火灾现场紧邻居民楼,火势一旦蔓延,后果极为严重。槐荫警方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系一名男青年,戴帽子、口罩遮挡面部,当天凌晨0点24分左右作案,骑电动车逃窜。
警方经过7天的连续调查,8月14日,专案组确定了嫌疑人的落脚点在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路一带。警方随即在该处区域布控,经过将近一天的蹲守,发现了嫌疑人的行踪,于当天下午5点将嫌疑人贾勇(化名)抓获。“根据追踪的信息,我们发现他去现场的时候,是直奔匡山小区去的。纵火之后,绕了一大圈才回到了家里。”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刑警大队便衣中队副中队长刘新国告诉记者,他们找到了嫌疑人的电动车,经过蹲守,将嫌疑人抓获。
想起曾在淄博被打,不高兴“纵火”
槐荫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于峰告诉记者,面对公安机关的审查,贾勇态度顽固,拒不交待作案事实和住处,警方审查的同时加大了调查力度。当天晚上,眼见着不交待也躲不过去了,嫌疑人迫于无奈如实供述了放火的犯罪事实和在济南市的落脚点。
8月8日凌晨,嫌疑人骑电动车路过匡山小区被烧的店铺时,将路边的一个垃圾桶推进店铺,点燃了垃圾桶内盛放的海绵块引发火灾,“他觉得火烧得不够大,又从路边找来了一个废弃轮胎投入火场,随后骑电动车离开。”于峰告诉记者。
问起贾勇的作案动机,他称自己走到这里时,想到了他曾经在淄博被打而受到的委屈,心里不高兴,于是就烧了店铺泄愤。
经查,被烧店铺系一家成人用品售卖点,店内两台无人售货机和商品被烧毁,经济损失5万余元。
满屋子都是盗窃的赃物
而另一组民警对贾勇的住处进行搜查时也吃惊不小,明白了贾勇拒不交待真实住址的原因。“不大的小屋里墙上挂的、桌上搁的、地上放的,满满当当全是赃物,20多部手机、10多个充电宝、各类卡片70多张、各类钥匙100多件、钱包、卡包、手包50多个,多箱白酒码放在地上、到处散放着香烟,车载导航、炒锅、电饭锅、烧水壶、相机、全新的POS机、成包的衣服,屋里拉着一根绳,上面挂满了衣服。”于峰告诉记者,经清点,各类赃物300余件,“这哪里是宿舍,简直就是一个杂货铺。”
于峰说,就算是他们这些“老警察”,见到这一屋子的赃物,也大吃一惊,“这些东西都分门别类,整齐地摆放在屋里。”
专案组加大审查力度,发现贾勇有犯罪前科,态度顽固,拒不交待犯罪事实。“他在接受审查时说,这满屋的东西都是我偷的,你们查去吧。
“我们通过银行卡和会员卡等信息,核实了部分案件。”于峰告诉记者,经核实,现已查实贾勇今年2月以来在济南市盗窃车内物品24起,在济宁市作案1起的犯罪事实。“盗窃来的烟和酒他自己使用了一部分,我们在他微信上发现,他正在联系销赃的渠道,还没有联系到。”于峰告诉记者,贾勇每天的行动非常规律,“他每天中午和晚上都喝点酒,喝完酒回家就睡觉,睡到半夜出门作案。”
目前,贾勇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醒市民,停车时一定要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车内不要放贵重财物,避免遭到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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