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拔塞”行动升级 处罚不分虚线实线任性加塞,电子眼抓拍直接处罚
7月份以来,济南交警通过视频巡检和现场查处相配合,重点整治开车玩手机、加塞等交通陋习。仅加塞违法行为,平均每天就能查处230余起。近日,处罚手段再度升级,除了交警现场开罚单外,电子眼抓拍取证后也会录入处罚平台。
违法现场“堵路”式加塞被抓拍处罚
9月4日上午,在槐荫交警大队电警室内,工作人员利用电脑操作路口监控画面,紧盯着几个加塞重灾区的交通秩序。7月份以来,视频巡检已经成为日常工作之一,遇到加塞车辆,他们就会抓拍取证。
当日10:12,在二环西路粟山路交叉口,车辆正依次排队等待左转。距离路口约20米处,一辆白色越野车突然贴着排队的车辆,在一旁的直行车道停了下来。在这辆越野车后面,很快又停下了一辆面包车和一辆白色轿车。3辆车挡住了直行车道,导致后方一辆直行越野车被迫变道,并在相邻车道也形成连锁反应,多辆正常行驶的汽车被迫紧急刹车。
左转信号灯变绿后,左转车道上的车辆依次转弯,停在直行车道的3辆则强行加塞,将多辆已经起步正常左转的汽车逼停。“这就是典型的加塞行为。”电警室的工作人员看到这一幕,立即拉近监控画面,将3辆车的违法行为依次取证。提取车辆信息后,3起加塞违法被录入处罚平台。
交警说法 虚线变道也不能插队
“有司机加塞是为了节省时间,也有司机是因为对路况不熟,但不管什么理由,变道时不能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槐荫交警大队电警室负责人康涌忠说,对于加塞违法行为,槐荫交警会采取现场查处和视频抓拍取证进行整治。
对于加塞违法如何认定,曾有市民提出质疑称:我是虚线变道,怎么这样也算加塞呢?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加塞违法就像是插队,专业法律术语是“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驾驶员加塞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的规定,在性质上明确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罚款100元、记2分。
今年7月上旬开始,济南交警针对这一长期“漏管”的交通陋习开始部署专项整治。为了增加整治力度,交警部门还对部分典型违法司机进行实名曝光。不过之前的查处方式是,交警指挥中心负责操作监控视频寻找加塞车,利用对讲机通知路口民警现场查处后开具罚单,这让不少驾驶员误以为只要路口前方没有交警,加塞就不会被处罚。
康涌忠透露,目前电警室民警利用电子眼对加塞行为远程抓拍,抓拍后直接录入系统,从而生成交通违法记录。 (记者黄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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