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视台点赞济南“禁鸣令”——“这是对民意的一种尊重”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尹爽)8月20日,济南“禁鸣令”正式实施。政策一出,不仅在网上引发广大网民的热议,也引来全国媒体的高度关注。23日,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经视新闻》栏目对济南“禁鸣令”给予高度评价并评论说:“‘禁鸣\’是一种进步,是对民意的一种尊重。”
《经视新闻》栏目在报道中说,8月20日起,济南正式实施“禁鸣令”,禁止机动车在绕城高速内鸣笛,违者最高罚款200元。禁令发布前后,不少车主开启“恶搞”模式,用“惨叫鸡”、哨子、扩音器代替喇叭。有网友表示,如此恶搞,表达的是市民对“禁鸣令”的抵触,尽管谁都知道鸣笛不好,但很多时候,为了行车安全不得不鸣笛。作为一种必要的行车语言,喇叭是保证行车安全的重要工具,尤其是面对一些路口、死角、盲区,用喇叭来提醒行人、车主,避免事故的发生,既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还有网友指出,按照汽车工业的生产标准,一辆汽车如果没有喇叭,就是不合格产品,是不准下线的。验车的时候喇叭不响,也通不过年检。现在全城“禁鸣”,那是不是导致法规“打架”?真要全城“禁鸣”,不如修改法律,让汽车生产商不装喇叭来得省事。
对此,该栏目的评论员认为,汽车社会已经到来,城市车满为患,听凭汽车任性鸣喇叭,噪音污染必将让人感到恐惧。在核心城区,冷不丁一鸣惊人的喇叭声,经常让人吓一跳。也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在主城区禁鸣喇叭。评论员认为,“禁鸣”是一种进步,是对民意的一种尊重。用恶搞的方式来表示抵触,并不足取。同时,文明既需要提倡,文明也需要强制。汽车社会已经到来了,但是交通文明远没有养成,从这个角度来说,一刀切式的矫枉过正也许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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