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颁布餐饮业油烟“禁令”本月底前将关停不达标餐饮 实现全区餐饮业户油烟达标排放
7月28日,历下区发布《历下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8月1日起由多部门对全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和消防等法律法规的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历下区督促涉及违法的餐饮企业尽快采取停业、撤离或改变经营项目等措施。逾期未采取措施的,各职能监管部门于8月1日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户依法进行责令改正、罚款、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8月8日下午,记者在正觉寺小区二区5号楼下看到,几名工人正在恢复小区院墙原貌。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乔小松告诉记者,“这里曾经是炒面炒焖饼‘一条街\’,此次整治后,将会对院墙进行美化,并征求居民意见对拆除后的空地进行设计。”因邻近齐鲁医院和省中医,趵突泉街道辖区内小餐饮业户众多,“辖区共有300余家餐饮,其中有140余家存在不规范经营的情况,将给予关停,目前已经关停了35家。”
为达到规范整治餐饮企业的效果,趵突泉街道将《方案》进一步细化,对餐饮企业分类归纳,分类施策。“A类就是问题突出的,主要是住改商,在居民楼内经营的;B类是商住综合体内和沿街商铺,具备一定条件可以整改到位的,有38家;C类就是在商业综合体内的,具备餐饮经营条件,我们将加强监管,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据历下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科科长丁建平介绍,近年来,在全区范围内,有关餐饮油烟扰民的投诉明显上升。大明湖街道按察司街社区党委书记李鹏告诉记者,最多的时候,一周都有3-4起投诉需要处理。
“影响环境卫生、排污管道堵塞、排风机噪音和油烟机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是几乎每一个小餐饮业户的‘通病\’。”丁建平说,根据现在摸底情况,全区大概有3000家餐饮,其中有近1000家需要整改或者关停,“如果力度不够大,可能就会导致后期欠账越来越多。”
从7月28日全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历下区已成立由环保、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食药监、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市政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行动小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区餐饮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治。8月31日前,实现全区餐饮业户油烟达标排放。(本报记者黄佳杰通讯员杨荣超栾义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居民心声
趵突泉小区一区夏老师:我举双手赞成!别说开窗户了,隔着窗户都能闻到味,一开窗户就呛得我睡不着!还有他们用的大煤气罐,就在自己楼下,真是不安全,想想就害怕!
明湖小区东一区张老师:楼下刚开始只有一家饭店,后来又开了两家,不说油烟和噪音扰民的事,就是卫生情况也不好!不客气地说,真是损坏济南的形象!
明湖小区东五区陈老师:每年最少刷一次纱窗,那个油污啊,都不敢想!居委会也为我们调解过好多次了,只是缓解没法根除,现在有了政策了,居民都很支持!
整治范围及重点
全区所有餐饮服务业单位(包括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及流动烧烤、占道经营餐饮个体户。
重点是居民住宅楼内的,商住综合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经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及个人。
整治措施及目标
检查“环评”手续,检查污染治理设施和油烟排放状况,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体户;从而达到规范一批,取缔关停一批,转型转产一批的目标,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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