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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个机动车“喇叭禁令”征求意见绕城高速内摁喇叭将罚款

济南日报 2017-08-05 12:52 大字

本报8月4日讯(记者 陈彦杰)8月3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就济南市历史上首个机动车禁止鸣喇叭新规征求意见。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维护城市文明形象,减少环境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禁止机动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鸣喇叭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据悉,济南拟禁止机动车(含摩托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鸣喇叭。“绕城高速公路”是指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

在禁鸣区域内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禁止机动车鸣喇叭,那么,特种车辆紧急情况下怎么办呢?新规规定,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断续使用警报器,但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一般不得使用。也就是说,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断续使用报警器,但不能长时间持续使用。而且,夜间10时到次日6时这个时段,一般不得使用。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6日,市民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0531- 85082228传真号或者msk17@163.com电子邮件进行沟通,也可以通过信件方式,通讯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3012房间,邮政编码250014。

今年6月22日,济南交警支队在召开“科技,让交通违法无处遁形”新闻通报会时,相关负责人就介绍,近期济南将要新上一批高科技违法抓拍采集设备,包括无人机抓拍、声呐探测鸣喇叭、远光灯自动检测。其中,声呐采集系统则可以对乱鸣笛进行取证。简单来说,只要机动车在禁止鸣笛路段按喇叭,系统可以通过声源自动识别精确定位发出喇叭声的机动车位置,联动摄像机头进行自动抓拍,从而识别号牌后,上传违法音频证据和车辆照片至系统后台,生成交通违法记录。

目前,济南部分路段已经安装了声呐采集系统,目前正处于调试阶段,近期将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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