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检查 强化暗访督导济南严管烟花爆竹批发零售

济南日报 2021-02-19 11:34 大字

本报2月18日讯(记者 邹建明)“你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今年销售情况怎么样?有没有违规经营?”春节期间,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霍发民坚持在岗,向区县应急管理部门询问了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店的情况。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开始实施,今年强调,济南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二)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三)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他禁放区域。2021年是《规定》实施的第四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市春节期间倡导留济过年,外地在济过年人员比往年成倍增加,使得禁放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的监管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重要一环。

目前,济南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有11家,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有327家,数量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分布在济阳区、商河县、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这些没有实行全区禁放的区县,其中商河县烟花爆竹零售店139家,济阳区91家,钢城区12家,先行区18家,莱芜区67家。“这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的经营许可证在小年之前就已经发放完毕。在发放之前,区县应急部门专门给这些零售烟花爆竹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以后,才会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霍发民说。

在安全管理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的风险点在烟花爆竹仓库。因此,各级应急部门针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检查。

去年冬季以来,在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期之前,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一轮安全大检查,分别针对批发企业、零售企业、连锁企业制定了三个安全检查表,其中市应急管理局对所有11家批发企业进行了全部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已经全部在春节前责令企业整改完毕。其间着重检查了每个仓库的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严禁烟花爆竹零售店“前店后宅、下店上宅”,零售店也不能设置在人口密集区的学校、医院、市场里,更不能在超市内销售烟花爆竹。

春节假期期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还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开展了暗访抽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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