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不是你家“自留地” 济阳交警开展整治私占公共停车位行动
将被占用的公共停车位清理出来,方便车主停车。本报7月23日讯(通讯员邢修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优化辖区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能,净化路面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7月16日以来,济阳交警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对龙海路、汇鑫路、安康街等周边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进行整治。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也损害了大家的公共权益。
公共停车位的施划是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停放车辆,但是有部分商家因个人利益私自占用,将公共停车位变成了“自留地”,导致有车无处停、有位不能停。民警对违法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户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和教育,向商贩讲解了私自占用停车位对道路交通的不良影响及严重危害性,同时对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反光锥等物品进行统一清理。
道路上的停车位属于公共交通资源,属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个人不得私自占用。私自占用停车位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城市公共停车位是为方便大家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而设置的,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给道路交通造成影响。
济阳交警提醒大家: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交通资源,不是私有领地,沿街店铺、业主、个人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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