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服务职能正式明确医保系统今起经办征缴业务

济南日报 2019-10-12 11:20 大字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王晓菲)记者今天从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获悉,按照省人社厅统一要求,济南市人社部门负责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和数据集中到省人社厅统一管理。自本月起,济南市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与医疗、生育保险的征缴管理工作,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分开经办。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征缴管理的经办模式、缴费方式、管理办法和沟通渠道等保持不变。

参保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的征缴管理涉及哪些业务?据悉,济南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征缴管理具体包括参保单位与医疗和生育保险有关的参保(变更、注销)登记、在职人员增减、工资申报、缴费、补缴和退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退休人员医保年限确认和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个人账户金发放等业务。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医保业务经办模式分为互联网服务系统和经办窗口两种办理渠道,10月12日起为济南市医保参保人提供服务。

同一账户业务办理无感过渡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济南市医保参保单位可以登录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bj.jinan.gov.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中,点击“单位服务”按钮(也可直接点击悬浮窗“医疗保险单位网上申报”),进入济南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在职人员增减、工资申报、保险费补缴、网上主动缴费、在职职工信息维护,申报职工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等操作。

用户名和密码与原“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一致,无需另行开户注册。

全市16个医保经办机构开始服务

经程序设计开发、窗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已可以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柜台业务服务。

目前可在16个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的业务包括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参保(变更、注销)登记、在职人员增减、工资申报、缴费、补缴和退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退休人员医保年限确认和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个人账户金发放,退休人员增减等。

3种缴费方式参保单位可任选

据介绍,3种缴费方式供参保单位选择。

网银缴费。参保单位可以直接在申报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网银支付完成缴费。

银行代扣代缴。原参保单位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的,仍按原渠道代扣代缴;新参保单位可实现银行代扣代缴(需新签代扣代缴协议,先期推荐网银缴费)。

柜台缴费。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在同一办公地址办理征缴业务。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征缴业务分办后,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将全力为参保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医保参保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市医保部门将尽快答复解决。

全市医保征缴业务咨询电话

市直:68966619原莱芜市直:0634-6217278历下:88921266市中:82078565槐荫:87588938天桥:81601284历城:66899744长清:87210887、87227917章丘:83660296济阳:84233602莱芜:0634-6224809钢城:0634-5873129平阴:87666635商河:84879258济南高新区:88871256南部山区:8811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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