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电梯坑挖一半,业主又反悔不同意加装 达成协议后又变卦,要赔偿邻居损失
经过两年试点,本月起,《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正式实施。今年上半年,济南市老楼加装电梯就已经完成审批276部,开工建设251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212部。各项指数均位于全省第一,在全国其他城市中也位于前列。对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说是街头巷尾市民们最关注的身边事儿之一,尤其是那些想安装电梯的老旧小区居民,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加装电梯?需要全部业主都同意吗?资金从哪些渠道获取?近日,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对新政进行详细解读。记者史尚静
啥样的房屋可以加装电梯
那么,什么样的房屋可以加装电梯?根据办法,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高新区、南部山区范围内,2017年6月20日之前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的地上主体结构4层以上(含4层)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莱芜区和钢城区不在此《办法》适用范围内,且小产权房以及村集体住房也不在适用范围内。
那么加装电梯完工后是否可以立刻投入使用?据介绍,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电梯企业等共同实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办理监督检验手续。竣工验收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建设单位向电梯使用单位移交工程竣工验收、电梯质量合格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保存。这些手续备齐,居民就可以使用电梯了。
达成协议突然反悔咋办
记者注意到,在老楼加装电梯的案例中,济南也曾出现过电梯坑挖一半、低层业主反悔的情况。对于这些已经达成协议,业主突然反悔不装了该怎么办?根据规定,对于已经达成协议并已办理相关手续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挠、破坏施工。业主已签订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而阻挠施工,致使其他业主受到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月初实施的新规中,对于允许申请加装电梯的条件仍然是需要每户都同意。据介绍,虽然初步设计方案只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最终还是需要全体业主签订书面协议,才能进行设计、报批、施工。“这也是对低层业主合法权益的基本尊重,有利于社区的安定团结和稳定。”济南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对于低层居民担心的加装电梯影响,住建部门曾对已经增设电梯的业主做过访问和了解。“目前增设的电梯一般位于住宅楼的北侧单元门口,而且与单元门口之间也留出足够的通道,所以对于通风问题可以忽略。”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但由于在楼房北侧单元门口增设了电梯,因此到了下午三四点钟左右,住宅北侧房间或多或少受一点采光影响,但影响不大。”
新办法实施后补贴还有吗
记者了解到,9月新办法实施后,加装电梯补贴依旧,在增设的电梯完成竣工验收并进行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就可以申请补贴。由建设单位持财政资金补助申请表、四方验收报告、规划审查和施工备案复印件、授权委托人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向有关区加装电梯牵头部门申请领取补助资金。补贴标准根据楼层区分,其中,4层的住宅16万元,五层的18万元,六层的20万元,七层的22万元。
不使用电梯就可以不交电梯费么?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业主达成的书面协议,由使用电梯的业主承担电梯增设费用。在电梯日常营运中产生的费用,包括电梯日常营运产生的电费、电梯的维保和维修也是由这部分业主来承担。也就是说,对不使用电梯的业主来说是不需要承担费用的。
此外,加装电梯筹集资金的渠道包括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政补助资金;社会投资。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不在可使用的资金范围内。具体的出资比例由业主自行商定,确定后就费用分摊筹集方案达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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