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本报讯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济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由试点转为常态化实施阶段。
新出台的《办法》适用区域增加了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和钢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原有的地方性法规执行区。
据悉,增设电梯的基本程序大体上可以分成7个步骤:业主协商达成增设电梯意向(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各区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有针对性靠上指导,协调矛盾纠纷,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委托规划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进行公示;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图审;住户确定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备案,开工建设;质监部门检测检验出具使用登记证,住户凭使用登记证领取资金补贴。
增梯补贴标准是四层16万元,五层18万元,六层20万元,七层22万元。 (吴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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