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今年以来,主城区未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济南时报 2019-01-19 14:12 大字

警方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禁放要求

今年是《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颁布实施的第二年,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巩固和扩大禁放成果,防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势头反弹,济南市各级各部门在去年禁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

今年,各区县政府积极落实财政支持,购置生活用品置换群众手中暂存的烟花爆竹。同时,对违法燃放行为,警方坚持“零容忍”查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全市张贴3万余份禁放通告

为做好今年的禁放宣传工作,全市公安机关从去年12月26日全市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后,一直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禁放要求。截至18日,全市共张贴通告3万余张、发放一封信等宣传材料5万余份,悬挂禁放宣传横幅500余条,通过8000余处LED宣传屏播放禁放提示。

11日上午,市中公安分局在杆石桥街道乐山小区居民休闲广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启动仪式。活动中,民警发放《致全区市民的一封信》、《市中区禁放宣传通告》,还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向市民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相关规定。市中公安分局局长刘刚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违反规定的打击力度,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再迎一个“春节蓝”。

槐荫公安分局则因地制宜,让辖区的派出所民警和社区民警利用农村大集、社区广场、居委会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所开展禁放宣传活动。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娄沅刚介绍,一些市民可能感觉今年的禁放宣传力度不如去年的大,但是各级公安机关一直在做宣传,由于去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民警和网格员做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市区主城区未发生一起违规燃放行为。

对于违规燃放“零容忍”

记者了解到,从1月1日起,章丘区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公安部门依法停止核发《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停止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于目前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现有库存烟花爆竹产品,将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安全处理。

历城区在去年基础上,全区排查摸底,出台全区禁放烟花爆竹总行动方案,实行全区统一协同“作战”,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网格化工作机制。该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门头房、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梳理一批辖区内违规销售、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加大对城郊结合偏僻区域的排查力度。全面组织动员、强化宣传引导、严密网格管理、狠抓巡查管控,确保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标”。

9日,济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通知》,确保宣传、管控、查处、整治等各项禁放措施落到实处。春节前夕,公安、安监等部门将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济阳区所有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婚庆公司、鲜花店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督促其限期上交违规烟花爆竹。

2万余名宣传员奋战一线

18日上午,历下区在文化东路街道和平路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举行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向各街道发放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辖区特点分片划区、包干到人,实行网格化管控,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网格员、楼院长、物业、禁放志愿者,开展不间断禁放宣传巡逻劝导工作,做到每条街、每个小区都有人员维护禁燃禁放秩序,确保禁放管控全覆盖、无死角。

去年12月28日,天桥区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后,北坦街道立即安排部署,依托“北坦连心桥”微信公众平台、社区宣传栏、发放《至市民的一封信》及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除此之外,各社区还发动楼长、网格员、志愿者的积极性,进楼宇、进单元、进商户,以社区网格化推进禁放宣传工作全覆盖。

娄沅刚介绍,全市禁放区域内共1200余个村(居)、2600多个小区、7万多栋居民楼(绕城高速环线内共有村(居)委会942个、小区2393个、居民楼59029栋),截至目前,市区范围内已设置禁放管控网格员15000余名,加上基层公安民警,禁放宣传员超过20000余名。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置烟花爆竹置换接收点360余个,已置换接收烟花爆竹600余箱件。

(济南日报记者陈彦杰 黄佳杰张龙 赵世杰 王宝静 李冬阳 冯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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