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民行处 依法监督不缩手

济南日报 2019-01-18 11:34 大字

公益诉讼案件开庭中。检察官调查取证。

全市共提出诉讼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1件,法院采纳率100%。组织召开30余个职能部门参加的全市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在全省率先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办案数量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市委、省检察院领导同志先后8次批示予以肯定。《全力构建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格局》获市检察院创新成果一等奖,并参加市委创新成果评比。

用心用力做强民事行政监督

●生效裁判监督

以监督审判权为核心全面审查案件,在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对生效裁判监督的精准度。全市共办理一、二审案件372件;提出抗诉1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采纳8件;法院经再审改变原裁判21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18件,终结审查33件。办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不仅对司法实践中合同无效的判断提供了裁判指引,有效解决同类案件不同判的问题,而且通过案件改判保护了耕地资源,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审判违法行为监督

结合依申请监督和依职权监督,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查办虚假诉讼等案件为切入点,对严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及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部分执行监督案件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执行结果的及时将案件移交基层检察院进行监督。全市共提出诉讼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1件,法院采纳率100%。

●虚假诉讼专项监督

以“两高”出台《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契机,继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通过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拓宽案件来源,对案件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实质要件审查,对化解纠纷、维护权益等办案效果进行跟踪问效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发现案件线索和监督查办的力度,维护了正常诉讼秩序,有力推进诚信建设。在办理的张某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对保证合同中的虚假签名认真审查及时鉴定及时抗诉,终获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执行监督

对法院执行环节的各个节点进行研判分析,特别是执行程序上、执行手段上、执行结果上加大监督力度。对不该拍卖的进行拍卖、应该评估的不进行评估、该查询的不及时查询等领域进行重点分析研究。目前,全市共提出检察建议87件,法院采纳86件。

●对履职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监督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通过高利放贷、虚假诉讼等手段,借助“套路贷”“校园贷”等方式从事非法资金募集等活动的,依法进行监督。济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多起借助“校园贷”非法获利的虚假诉讼案件,涉案的在校学生共计370余人,济阳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已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调

查核实中。

攻坚克难做大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在整治破坏生态环境、损毁资源等违法行为方面形成合力,共督促关停非法排污企业23家,复耕土地300余亩,治理污染土壤1500余亩,清理违法堆放建筑生活垃圾1100余万立方米,补种树木12000余棵,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国有财产保护

坚持把国有财产保护作为办案重点,通过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督促追缴国土出让金4100余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5800余万元、税款200余万元、被套取补贴资金300余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网络外卖”“校园周边摊贩”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食药问题进行跟进监督。针对个别商户依托美团等第三方外卖平台违规经营问题,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调查取证,找准症结,围绕外卖商户证照信息不符、服务平台审核不严、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26件,推动整治网上违法食品经营户200余家。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张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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