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有三个不能破
7月2日,山东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17个县市区将在2年间探索一系列政策突破。但山东省明确规定“三个不能破”:耕地红线不能破,防止受利益驱使减少农用地规模;转让红线不能破,禁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转让;购买对象不能破,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
这17个试点县市区为:济阳、平度、沂源、滕州、东营垦利区、莱阳、临朐、汶上、肥城、威海环翠区、五莲、莱芜高新区、沂南、平原、邹平、阳谷、鄄城。试点期至明年底。
“三权分置”试点,旨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其中,资格权是指农户从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获得宅基地的权利。
多年来,宅基地管理混乱,与村集体所有权虚置和管理缺位有关。日前山东省出台的《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赋予村集体依法行使村庄规划和宅基地分配、使用、退出、流转等的管理职责,使其权责一致。
“落实集体所有权,重点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琥介绍,禹城制定办法,36个试点村最近对“一户多宅”的农户征收了有偿使用费740多万元,缴费率98%。
过去,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形式单一,就是宅基地使用权。而很多村已多年未分宅基地了,资格权虚置。山东省明确,拓宽资格权实现形式,如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公租房、换股权、换货币、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系统等。
资格权也有望重获了。山东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农户自愿有偿退出资格权;对有意退出又不想彻底失去资格权的农户可探索“留权不留地”、颁发地票期权等方式保留资格权;进城落户农民自愿将宅基地无偿退给集体的,可重新获得宅基地资格权。
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是“三权分置”的核心。山东省规定,试点地区要合理确定宅基地和农房转让、互换、赠与、继承、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适用范围,设定流转期限、途径和用途。城镇和乡村居民可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休闲、旅游经营等。但不得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山东省还将探索开展宅基地抵押担保制度。“农房也能贷款、能经营,那就活了!”沂水县夏蔚镇柳树头村农民牛纪朋正盘算扩大他的蝎子生意,他盼着试点早点推开。
记者 李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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