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兰州三轮车夫盗窃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二次发回重审 羁押近3年 “车夫”陈田录被取保候审

兰州晨报 2012-08-25 15:36 大字

陈田录。本报记者 张军 摄

本报讯(首席记者邢剑扬)曾备受社会关注的“三轮车夫盗窃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8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第二次做出终审裁定,原审判决认定陈田录犯盗窃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处陈田录有期徒刑3年的刑事判决,案件发回城关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8月24日下午,被羁押近3年的陈田录在弟弟的担保下被取保候审。

2010年5月27日,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陈田录盗窃案开庭审理。2010年11月8日,城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陈田录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决下达后,陈田录不服提起上诉。

由于此案只有失主的指认,再无其他任何旁证,警方也未找到赃物,案件证据方面存在诸多疑点。2011年5月15日,兰州中院做出终审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案件发回重审。

2012年5月17日,城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此案多次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在2012年3月9日让被害人何文兵、何蓉再次对被告人陈田录进行辨认,丢失货物方二人仍然辨认出陈田录是拉走其货物的人。而且陈田录又是在丢失货物方店员何蓉的指认下抓获,足以证明被告人陈田录盗窃作案的事实存在。陈田录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000元。陈田录随后提起上诉。

2012年8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重审终审裁定,城关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决认定陈田录犯盗窃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案件发回城关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8月24日下午,陈田录被取保候审。

案情回放

40岁的陈田录是东部市场的一名三轮车夫,平时靠蹬三轮车为商户转运货物为生。2009年9月7日下午4时许,陈田录在东部市场六区给做生意的秦安老乡运货,途中被东部品牌服饰批发广场商户何文斌的店员何蓉拦住,何蓉称10天前他们商铺雇用一骑三轮车的男子转运价值近2万元的货物,转运过程中三轮车夫脱离她的视线,货物随之丢失。而拉走他们货物的人,跟陈田录相像,要求陈田录去确认一下。确认过程中,何蓉又叫来了几名男子,一起质问陈田录几天前将他们店内的货物拉到了哪里。由于陈田录始终不承认拉走货物,几名男子开始动手打他。此后不久,失主打电话报了警。陈田录被嘉峪关路派出所民警带走调查。

新闻推荐

本报嘉峪关讯首席记者董开炜东道主甘肃省在此次文博会

本报嘉峪关讯(首席记者董开炜)东道主甘肃省在此次文博会上力推“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一带、三区、十三板块”的建设规划和开发方案已经明晰,得到亚太总裁协会的认可和...

嘉峪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嘉峪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