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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名被告人先后出庭受审

兰州晚报 2009-12-30 09:49 大字

本报讯 12月23日,嘉峪关市李某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在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这是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最大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此前,12月16日,另一恶势力团伙——张某团伙犯罪案已经在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审理完毕,12月25日,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张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案1 李某团伙大多是80后

李某,四川来嘉无业人员,24岁,小学文化程度,常年租住嘉峪关市内的招待所,从2005年起,李某就带领一帮爪牙盘踞嘉峪关六岔路等处为非作歹,形成了具有恶势力性质的帮派。2009年1月9日,李某及其爪牙先后被嘉峪关市公安局东区公安分局抓获归案。

12月23日,李某恶势力团伙成员有22人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等人犯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奸、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共31起,另有一人涉嫌为李某犯罪团伙成员销赃提供帮助而被指控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起出庭受审。记者了解到,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长达18页,在法庭上出示的案卷就达23卷、一尺多厚。这23名被告中,绝大多数都是80后甚至90后年轻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5周岁,文化程度全部是初中及小学文化。

司法机关为开庭时还不满18周岁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此案已审结,将择日宣判。

案2 张某团伙发放高利贷获利

据了解,12月16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张某今年21岁,无业。公诉机关指控10名被告人犯有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共12起案件。张某主要在在校学生中发展自己的势力范围,10名被告人中,有8人是在校学生。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6月以来张某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嘉峪关市采用暴力手段实施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盗窃、强奸、敲诈勒索等不同性质的犯罪活动致2人受轻微伤4人轻伤。2009年2月12日张某被嘉峪关市公安局东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此后另外9名成员相继被抓获。记者了解到,发放高利贷获取高额利息这是张某犯罪团伙的主要“经费”来源。而为了催赌债该团伙则采取了令人发指的手段。

此案12月25日公开进行了宣判。张某参与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案件各3起勒索现金8150元法院分别以此4项罪名各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其他嫌疑人系从犯,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由于涉及他人隐私,两案中都有未成年被告,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另外,还有部分嫌疑人的犯罪案件正在侦查起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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