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控辍保学”攻坚战 钟山县法院巡回法庭入村调解

贺州日报 2019-12-03 00:47 大字

钟山讯11月20日上午,钟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到石龙镇黄颈冲村的虞某某家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不送未成年人上学而引起的“官告民”案件。由于本案被告虞某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法官践行司法为民原则,决定到其家中开庭审理案件。

原告石龙镇人民政府诉称,今年15岁的虞某本应就读初中三年级,然而今年秋季开学后虞某就离家外出打工。鉴于虞某未满16周岁,本应在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石龙镇政府工作人员、黄颈冲村委干部和学校老师多次到虞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并要求其父亲虞某某送虞某到学校上学,但虞某某始终未能将孩子送回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石龙镇政府遂向钟山法院起诉。

庭审过程中,法官现场释法说理,告知虞某某让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以及不送适龄孩子上学是一种违法行为。通过将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虞某某意识到让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有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终同意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小孩送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年来,钟山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控辍保学”工作,与当地司法局、妇女联合会、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联动协作,采取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巡回法庭进家庭”等多种形式普及义务教育法,力争使“义务教育阶段拒送适龄孩子上学是违法的”这一法律常识深入人心,用法治手段接续孩子们中断的求学梦,争取“控辍保学”工作不漏一人。(雷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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