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母亲卖楼 男子故意放火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南国今报 2020-07-23 14:07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王剑通讯员唐昭平)因不满母亲将其名下房产卖与他人,7月21日,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现年50岁的男子甘某,做出了放火烧屋的荒唐举动。幸亏消防和公安人员及时灭火,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甘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柳江警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月21日下午2时18分许,拉堡派出所接到柳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转来的出警指令:位于拉堡镇柳堡路上的一栋楼房起火了。民警随即赶到现场,联合消防队员将火扑灭。大火烧毁了室内的一辆小汽车、两个煤气罐、墙壁等物品,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现场,男子甘某向民警投案自首,称火是他放的。

经审讯,甘某供述该栋楼房原本属于其母亲韦某所有,但是母亲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将房子卖给了别人。他没有地方住,就一直占着房子没有搬走。7月21日上午9时许,甘某接到了辖区一名村委干部的电话,称法院将于次日对该栋楼强制执行,要求甘某搬离。得知此消息后,甘某一怒之下,萌生了将该栋楼房烧掉的念头。

当日下午2时许,甘某驾驶自己的小汽车载着准备好的汽油、两个煤气罐将1楼的大门撞开,将车停在室内后,在车上撒上汽油,通过点燃泼在地上的汽油燃烧车子,导致屋内起火。随后,甘某从燃烧的房子里走出,但是没有逃离现场,在民警赶到现场后,向民警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甘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柳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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