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棚顶数月未修复损害政府形象
谈事说理
陆怡蓉
在广西新闻网,近日有网友反映,昭平县黄姚镇巩桥新市场的部分铁皮棚顶,于今年4月13日晚被大风掀翻,而未被掀翻的棚顶也摇摇欲坠,钢铁构架随时都有掉落或坍塌的可能。群众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超过3个月了,棚顶坍塌的范围已慢慢扩大,却不见有修复迹象。
据了解,黄姚镇巩桥新市场于2006年10月22日正式开业,总投资4500万元,总用地面积6.893万平方米,规划设计1800多个摊位。该镇人口较多,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商贸活动十分活跃,是邻近地域的商贸中心之一。新市场的建成开业,不仅方便了当地居民生活,也对经济发展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可就是这样一个大型、重要的商贸市场,棚顶被大风掀翻无人修缮,未被掀翻的棚顶也摇摇欲坠3个多月却无人处理,是很不正常也极不应该的。按网友所说,群众反映该问题已过去3个多月,有关政府部门却没有及时作为,这是说不过去的。
不管此商贸市场是谁投资开办,又是谁在经营、谁在管理,政府部门都对市场负有义不容辞的监管责任。尤其是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更要防患于未然。该市场棚顶被大风掀翻、刮破是天灾,破损一拖再拖不及时修复,若发生安全事故的话就是人祸。且该处人流量大,棚顶一旦坍塌掉落,后果不堪设想。当地政府部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协调好各方面尽快解决此事。
或许,市民反映的问题因种种原因“没找对人”,未能及时有效传送给相关职能部门;或许,相关职能部门已经知悉此事并已着手处理,却因需要进行筹集经费、购置材料等前期工作,导致一时间未能修复棚顶……但是,及时发现辖区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大型市场明显存在的问题,不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吗?及时把处理进度传递给牵挂此事的群众,让群众知情、安心,不是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一部分吗?
“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落实到政务管理与服务的具体工作中。如果做不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做不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做不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受损棚顶”这类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视而不见,或者在群众极为关心的问题上,偏偏和群众沟通不畅,势必会招致群众的不满,损害政府的形象。
当然,类似问题不止黄姚这一个地方有,很多地方也可能有。而且,事情并不大,不能代表一个地方管理、服务的全貌。但笔者还是想说,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总是通过这样的一件件小事体现出来的。让政府形象在群众心目中高大起来,依靠的正是处置好每一件这种小事。
黄姚镇是个美丽的地方。它的美丽,不应仅仅展现在有着秀丽风景的自然环境上,更应体现在软硬环境的各个方面。棚顶数月未修复,影响的自然不只是市场的形象,更是当地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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