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罂粟当苦麻菜种 柳江一农妇被追责

南国今报 2018-03-31 15:54 大字

戴某在指认其种植的罂粟,自称此前她一直认为那是“苦麻菜”。柳江警方供图

柳江讯3月29日,柳州市柳江区进德镇一名50岁的妇女因为把罂粟当青菜种植,被柳江警方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进德派出所民警联合进德镇综治办依法铲除了其非法种植的13株毒品原植物罂粟。

3月29日下午,进德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内某村的一块菜地中,发现种植有罂粟。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查看,发现菜地中一共种有13株开着紫色花的植物,有的植物上还结出了青色的果实。民警经过鉴别,确认了这13株种植的植物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毒品原植物罂粟,罂粟是制造毒品的重要原材料。

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发现种植这13株罂粟的人是该村50岁的妇女戴某。当日下午,民警依法将戴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戴某陈述其于去年11月份的一天在他们村的一个路边发现了这种植物,她以为是“苦麻菜”(当地的一种可以食用的青菜),于是就拔了10多株种到了自家的菜地中,经过精心护理,发现种植的植物到这个季节开始开花结果了,她在中途还摘过一次叶子来炒菜吃,发现不好吃,以后再也没有摘来食用过。

虽然按照戴某的陈述,其并不知情这是国家明令禁止毒品原植物罂粟,但是法不容情,不知情并不等于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公安机关提醒: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将会触犯《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将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追究治安责任,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为禁毒人民战争贡献一份力量。

(唐昭平钟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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