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宣判一起袭警罪案件 开车撞向辅警,女子获刑10个月

广西日报 2021-04-18 06:56 大字

本报贺州讯(记者/廖志荣通讯员/甘勇)4月1日,贺州市平桂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袭警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叶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该案是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广西以袭警罪判决的首例案件。

据介绍,3月14日晚7时许,贺州女子叶某驾车逼停前男友的大货车,严重影响当地的交通秩序。事发后,贺州市平桂公安分局水岩坝派出所民警按110指令到达现场处置,要求涉事双方移开车辆后进行调解。

叶某佯装配合,但上车启动车辆后突然向正在维护秩序的辅警冲去,所幸辅警躲避及时未被撞到。民警见状,立即要求叶某熄火下车并多次警告,但叶某置若罔闻。随后,民警依法对叶某强制传唤,叶某用指甲抓、拳打、脚踢等暴力方式反抗,造成执勤民警、辅警手指被抓伤、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随后,叶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1日,贺州市平桂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

新闻推荐

供港蔬菜种植忙

蔬菜幼苗郁郁葱葱。工人们正在给幼苗间苗、补苗。工人忙着送苗。连日来,随着气温回升,贺州市八步区东融(供港)蔬菜产业核心示...

贺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贺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